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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蓝调

作者:李查德 时间:2023-01-09 00:39:23 标签:李查德

  「那么,瞎子布莱克会在这里停留啰?」我鼓励他继续说下去,「你姊姊曾跟他一起唱歌?」

  「每个人都会在这里停留。」他说,「当时我们镇上北边的酒吧多得是,还有人为过客提供一些包吃包住的房间。以前从这些漂亮的草坪到消防队那一带,到处都是酒吧与投宿的地方,到现在不是已经拆掉,就是已经倒塌。真的已经好长一段时间没有人来光顾。当年镇上的光景跟现在完全不一样,一群一群人进进出出,总是络绎不绝,里面有工人、帮忙收割的临时工、鼓手、拳击手、流浪汉、卡车司机、乐手。各种会在这里停留演出的人,我姊姊就跟他们搭配演出。」

  「那么她记得瞎子布莱克吗?」我问他。

  「她当然记得。」那老人说,「她说过他是这世界上最伟大的乐手,还说他的演出真的很精采,确实很精采。」

  「他发生了什么事?」我说,「你知道吗?」

  老家伙努力回想,试图在他渐渐逝去的记忆中捕捉些什么,结果他那斑白的头摇了几下。接着他从保温箱里拿出一条湿热的毛巾铺在我脸上,开始帮我理发,最后他坚决地摇摇头。

  「我也说不上来。」他说,「他不时在这条郡道上来来去去,这我记得一清二楚。但是三、四年后他就不见踪影了,而且当时我在亚特兰大待了一段时间,不知道他在这里的状况。据说他被人杀掉,有可能是在马格瑞夫镇,也有可能不是。他惹上大麻烦,结果害死了自己。」

  我听了一会儿他们的老收音机,从一卷钞票里拿了二十块给他们,然后就匆匆回到闹区,继续往北走。现在已经接近中午了,太阳热得像在烤肉,对于九月而言,这种天气算是很热了。外头没有人在走路,柏油路的热气更是一阵阵袭来。瞎子布莱克或许也曾顶着中午的热气走这条路,当那两个老理发师都还是孩子时。这条路是往北延伸到亚特兰大与芝加哥的主要干道,同时也是通往工作、希望与金钱的路,所以中午的热气未曾阻绝人们前往目的地的决心。但现在这条路只是一条平顺的柏油小路,没办法替任何人带来任何好处。

  ※※※

  我在大太阳底下走了几分钟才抵达警局,经过潮湿的草坪时又看到一座铜像,然后我拉开入口那扇沉重的玻璃门,走进警局便感到一阵凉爽。萝丝可已经在等我,她靠在报案柜台上。在她身后的警员办公区里,我可以看到史帝文生正焦急地讲电话。萝丝可的脸色苍白,看来忧心忡忡。

  「我们又发现另一具尸体。」她说。

  「在哪里?」我问她。

  「又是在仓库里,」她说,「这次是在郡道的另一头,地点就在交流道下方,高速公路要往上爬升的路段。」

  「谁找到的?」我说。

  「芬雷。」她说,「今天早上他去了那里,到处勘查,想要发现跟第一具尸体有关的蛛丝马迹。有助厘清案情,对不对?结果发现的却是另一具尸体。」

  「查出死者的身分了吗?」我问她。

  她摇摇头。

  「无法辨识,」她说,「跟第一具一样。」

  「芬雷现在人在哪里?」我问她。

  「跑去找哈伯。」她说,「他觉得哈伯应该知道内情。」

  我点点头。

  「尸体放在那里多久了?」我说。

  「或许两、三天了。」她说,「芬雷说,礼拜四晚上发生的或许是一桩双尸命案。」

  我又点点头。哈伯确实知道内情,安排死者与光头高个儿调查员见面的人就是他,但他本来以为死者侥幸逃过一劫,还为此感到很纳闷,实际上那家伙根本没能躲掉。

  我听到有车子驶入外面停车场的声音,大玻璃门打开后,是芬雷探头往里面看。

  「萝丝可,咱们去停尸间。」他说,「李奇,你也来。」

  我们跟着他走到外面的大太阳底下,三个人都上了萝丝可那辆没有警局号志的车,芬雷的车子就留在原地不动。开车的是萝丝可,我坐在后面,芬雷坐在前面的乘客座位,为了同时跟我们俩讲话,他还特地把身体转过来。萝丝可把车开出警局停车场,往南行驶。

  「我找不到哈伯。」芬雷说这句话的同时看着我,「他家里没有人,他跟你说过他要去哪里吗?」

  「没有。」我说,「一个字也没透露,我们整个周末几乎没交谈。」

  芬雷对我哼了一声。

  「我必须查出他知道多少内情。」他说,「这是个大案子,而且他知道内情,我他妈的可以确定这一点。他跟你说了些什么吗?」

  我没有回答。我还不敢确定自己要站在谁那边。或许我该帮助芬雷,但如果芬雷开始查东查西,不管哈伯被扯进什么阴谋里面,他跟家人肯定会没命的。所以我想我只要透露一部分他说的话,然后尽快离开这鬼地方.因为我不想被牵扯进去。

  「你拨了他的手机吗?」我问他。

  芬雷咕哝了两句之后摇摇头。

  「关机了。」他说,「我是听计算机语音信箱才知道的。」

  「他有来局里拿手表吗?」我问他。

  「拿什么?」他说。

  「他的手表啊!」我说,「礼拜五他把一只价值上万元的劳力士表留给贝克。当时贝克正要帮我们上手铐,把我们送去瓦伯顿监狱。他有来拿吗?」

  「没有。」芬雷说,「没人跟我说这件事。」

  「那就对了。」我说,「所以他因为有急事而出门了。就算哈伯这种浑球也不会忘记上万元的名表,对吧?」

  「有什么急事?」芬雷说,「他跟你说了些什么吗?」

  「他没跟我说什么要紧事。」我说,「就像我刚刚说的,我们几乎没有交谈。」

  芬雷从前座怒气冲冲地瞪我。

  「李奇,不要糊弄我。等我逮到哈伯,我就要把你关起来,好好逼问他到底跟你说了些什么。不要跟我说他整个周末都没讲话,像他那种家伙才不会这样。既然你我都心知肚明,那就别糊弄我了,好吗?」

  我只是对他耸耸肩。他根本没有机会逮捕我。不管停尸间在哪里,我都可以就近搭上巴士,只可惜我会因此错过跟萝丝可吃午餐的机会。

  「那么,这具尸体有留下哪些线索吗?」我问他。

  「跟上一具差不多。」芬雷说,「看来像是同时遇害,枪击致死,而且可能是同一把枪。这具尸体在死后没被人乱踢乱踹,但有可能是同一起命案。」

  「不知道名字吗?」我说。

  「他叫谢曼,」他说,「除此之外,一概不知。」

  「多说一点给我听。」我说。我或许是有职业病才会问他吧。芬雷想了一会儿,决定回答问题,看来好像把我当成搭档似的。

  「一具无法辨识身分的白人男性尸首。」他说,「情况跟第一具一样,没身分证件,没皮夹,没有显著特征。但是这具尸体戴了一只金表,表的背面刻着『送给谢曼,爱你的茱蒂』。他的年纪大概是三十或三十五岁,很难讲,因为他已经在那里躺了三个晚上了,身上到处都是小动物的囓痕。他的嘴唇跟眼睛都被啃掉了,但右手臂压在身体下面,所以保持得比较完整,我也采到一些清晰的指纹。我们一个小时前就开始比对指纹的工作,运气好的话,应该会有一些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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