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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蓝调

作者:李查德 时间:2023-01-09 00:39:23 标签:李查德

  「枪伤痕迹呢?」我问他。

  芬雷点点头。

  「像是同一把枪干的,也是小口径的软头型子弹弹壳。看起来第一枪可能只打伤他,他还有办法逃命。后来他又中了几枪,但还是撑到高速公路下方的藏身处,最后倒在地上,因为失血过多而死掉。他没有被乱踢乱踹,因为凶手找不到他。这就是我的看法。」

  我想了一下。礼拜五早上八点的时候,我刚好经过两人陈尸地点的中间点。

  「你猜他叫谢曼?」我说。

  「他的名字就刻在表上。」芬雷说。

  「也有可能不是他的表。」我说,「如果是偷来的?继承来的?从当铺买来的?或者在街上找到的呢?」

  芬雷只是又咕哝了两句。现在我们大概在马格瑞夫镇南方十英里远的地方。萝丝可在郡道上一直都以高速行驶,此时她在一个岔路减速,朝左边的路口走,可以看到地平线就在前方的远处。「我们要去什么鬼地方啊?」我说。

  「郡立医院。」芬雷说,「位于南边的黄泉镇,与马格瑞夫中间隔了一个镇。已经不远了。」车子继续开着,在地平线那端,可以看见黄泉镇成了蒸腾热气里的一个小黑点。通过镇的边界不久后,就来到郡立医院。医院旁没有多少建筑物,这间医院成立时一定还有很多传染病,因此病人必须住在这种隔离的环境中。整间医院很大,几亩的土地上散布着一栋栋低矮宽阅的建筑物。萝丝可放慢速度,我们来到了入口的车道,颠簸地通过地面突起的路障之后,驶到几栋后端相连的建筑物前面。停尸间是一栋长长的小屋子,前面有一扇开着的铁卷门,我们把车停在院子里,没有挡住门口。我们彼此对看了一眼,然后走进门。

  ※※※

  一位医生跟我们碰面,把我们领进一间办公室。他坐在一张铁桌子后面,挥手示意芬雷与萝丝可在凳子上坐下,我则靠在计算机终端机与传真机之间的一个柜台上。这个机构不怎么有钱,机器设备都是多年前买的,有的老旧不堪,有的残缺不全,看起来凌乱无比,跟马格瑞夫警局简直有天壤之别。坐在桌子后方那家伙看来很累,他的年纪不大不小,大概跟芬雷差不多,身穿一件白外套。他看起来像是那种专业能力可以信赖的家伙,也不自我介绍,好像认为我们理所当然知道他是谁,做的是什么工作。

  「各位,你们要问些什么呢?」他说。

  他轮流看着我们,等我们发问,我们则回看着他。

  「跟上一具尸体是同一桩案子吗?」芬雷问。他那充满哈佛风味的嗓音跟这间破破烂烂的办公室实在不太搭轧。医生对他耸耸肩。

  「虽然第二具尸体到我手上才一个小时而已,」他说,「但我会说是的,是同一件案子。几乎可以确定是用同一把凶器犯案,看来都像是小口径的软头型子弹。子弹的飞行速度较慢,看来枪口加装了灭音器。」

  「小口径?」我说,「多小?」

  医生用疲倦的眼神往我这边看。

  「我不是武器专家,」他说,「但我猜是点二二口径的。弹孔看起来好小,所以我想是软头型点二二口径。以第一具尸体为例,子弹穿进去的裂痕很小,但穿出时却留下两个血肉模糊的大伤口,这是小口径软头型子弹的特色。」

  我点点头。这就是软头型子弹的功能。它进去身体后会产生很强大的破坏力,变成一个大小跟二十五分硬币一样的铅弹头,不论遇到什么细胞组织,都会被它摧毁穿越,穿出身体的时候打出一个大洞。而且慢速的点二二口径软头型子弹搭配灭音器是很有道理的:如果子弹离开枪口时的初速度低于音速,就可以使用灭音器。要是不用,子弹击中目标前会砰的一声发出巨响,好像一架小型的战斗机一样。

  「好的。」我说,「那他们遇害的地点也就是尸体被发现的地点吗?」

  「毫无疑问。」那家伙说,「两具尸体都有明显的血液沉淀现象。」

  他看着我,希望我开口问他什么是「血液沉淀」。我知道那是什么现象,但我想基于礼貌,我还是装出一脸疑惑的表情看着他。

  「意思是死后的血液沉淀。」他说,「是一种黑色的瘀血现象。人死的时候血液会停止循环,对不对?那是因为心跳已经停止了。血液会受到地心引力的牵绊,全部往身体的底部流动,流进位置最低的血管。所以不管尸体是在哪里倒下,血液都会流到接触地面的皮肤,跑进微血管里。红血球先停下来,皮肤因此变成红色,等到它们凝固后,色块就固定下来了,就像照片一样。几个小时后,这些色块就永远不会改变了。第一具尸体的色块跟他在仓库前庭的陈尸处完全吻合。他被枪击后跌在地上死掉,让人像发疯似的踹了几分钟,然后在地板上躺了将近八小时,毫无疑问。」

  「你明白他为什么会被乱踹吗?」芬雷问他。

  医生摇摇头并且耸耸肩。

  「我从没亲眼看过这种情况。」他说,「我偶尔会在杂志里看到这种案例,显然凶手大概有精神病,很难解释。对于死者来讲没有差别,不会造成进一步伤害,因为他已经死了,所以我想那个乱踹的家伙可能只是想出口气吧!那股怒气真是不可思议,好像气疯了似的,伤势非常严重。」

  「第二个家伙呢?」芬雷问他。

  「他是逃走的。」医生说,「被人在近距离朝背后开了第一枪,但是没有被打死,所以他继续逃命。在逃命的路上又被开了两枪,一枪打中颈部,致命一击则是在大腿,把他的股动脉给打爆了。他逃到高速公路要往上爬升的路段,然后躺下来因为流死过多而死亡。毫无疑问。如果星期四没有整晚下雨的话,我确定路上都可以看到他流血的痕迹,因为我确定有一点五加仑的血液已经不在那家伙体内,不知道流到哪里去了。」

  此刻大家都默不作声。我想象着第二个死者在路上逃命时的绝望心情。他努力想找到一条生路,但是却中了弹,只能逃到了高速公路上坡路段的下方,一个人慢慢死去,身旁只有一群夜行小动物安静窸窣的脚步声。

  「好,」芬雷说,「那我们就有根据可以假设两个死者是在一起的。开枪的人是三个凶手之一,他出现时让两位死者吓了一跳,第一个死者被他朝头部开了两枪,第二个死者则企图离开现场,结果在逃命的路上被打中三枪,是不是?」

  「你假设有三个凶手?」医生说。

  芬雷看着我点点头,因为这是我提出的理论,要由我来进行解释。

  「三个人有不同的人格特质。」我说,「一个是神枪手,一个是狂热的疯子,还有一个没用的家伙负责掩藏尸体。」

  医生慢慢地点点头。

  「我可以接受这种说法。」他说,「第一个家伙是被近距离击中,或许我们可以假设他认识凶手,所以凶手才有机会靠近他?」

  芬雷点点头。

  「一定是这样,」他说,「五个家伙一起碰面,其中三个人攻击另外两人。这是个大案子,对吧?」

  「知道凶手是谁了吗?」医生说。

  「我们甚至连死者是谁都还不知道。」萝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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