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蓝调
美国是个很大的国家,土地广达几百万平方英里,而且人口有三亿之多。我跟乔伊已经有七年没有见面了,结果最后一次在同一个地方出现,时间相隔了八小时,而且竟是天人永隔,我走过的那条路,距离他陈尸处只有五十码之遥。这种巧合实在太邪门了,几乎令人难以置信,所以如果芬雷只是把这件事当作巧合,那他真是放了我一马──他应该正在努力推翻我的不在场证明,或许他现在正着手进行,或许他正在打电话到坦帕,重新确认一次。
但他是查不出任何线索的。因为这真的是巧合,没有必要在这件事情上打转,我之所以来马格瑞夫是因为临时起意的疯狂念头。如果我多花一分钟好好端详那家伙的地图,或许巴士就已经开过了交流道,而我也会把马格瑞夫忘得一乾二净。我就会到亚特兰大去,也不会知道乔伊的遭遇,搞不好要案发七年后我才知道,所以实在没必要朝这巧合去钻牛角尖。我唯一需要做的,是决定接下来要采取什么行动。
我大概到四岁左右才意识到兄弟情义的问题。我突然想到,既然乔伊总是罩着我,那我也该用同样的方式去罩他。没多久后,这个观念已经变成我的第二天性,就像本能一样。我脑袋里老是想着要四处查看,确定他平安无事。有好几次我们转到新学校之后,会在运动场看到一些小孩想要试探这个新来的瘦竹竿有多厉害,我会冲过去把他们赶走,有些小孩还会挨我几拳。事后我还是回去找我的哥儿们,继续玩球或者做其他事。这就像是我的责任,我的例行公事,从我四岁开始十二年如一日,直到乔伊长大离家。十二年的例行公事一定对我造成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因为后来我脑海里老是有个微弱的声音问着自己:乔伊在哪里?我们长大分开后,他在哪里已经不重要,但是那声音老是在我脑海里盘旋不去。在我内心深处一直都知道,如果需要的话,自己应该为他挺身而出。
但是他已经死了,不在这世上了。我靠在警局前面的铜像上,倾听脑海里那个微弱的声音对我说:你应该采取行动。
警局大门打开了,炽热的阳光让我只能瞇着眼睛看着萝丝可走出来。阳光在她身后闪耀着,她的头发好像笼罩在光环里面。她四处张望,看到我正靠在草坪中央的铜像上,向我走了过来,于是我离开了铜像。
「你还好吗?」她问我。
「还好。」我说。
「你确定?」她说。
「我还没疯掉。」我说,「或许我应该疯掉,但我没有。老实说,只是有点震惊。」
这是真的,我没什么感觉,或许这个反应很奇怪,但我的感觉就是这样。没什么好否认的。
「那就好。」萝丝可说,「要我带你去哪儿兜兜风吗?」
或许芬雷派她来盯着我,但是我并不打算拒绝。她在阳光下显得如此美丽,而且我对她是愈看愈顺眼了。
「可以带我去看哈伯住在哪里吗?」我问她。
我看出她有点为难。
「我们是不是该把这件事留给芬雷去处理?」她说。
「我只是想看看他回家没。」我说,「我又不会把他给吃掉。如果他在家,我们就马上打电话给芬雷,好不好?」
「好吧。」她说。她耸耸肩并且对我微笑,「走吧。」
我们一起离开草坪,坐进警局那辆雪佛兰。她发动引擎,开出停车场,左转后穿越这座完美无缺的小镇。当时是美妙的九月天,明亮的阳光让人有一种置身梦境的错觉,红砖道散发着光芒,屋子的白漆让人睁不开眼睛,星期天的小镇安安静静,整个笼罩在一片热气里面,简直像没人住似的。
到了那一小片小区绿地时,萝丝可右转把车开进贝克曼车道,我们绕过教堂那块空地。汽车都已经不见了,整个地方变得好安静.礼拜已经结束了。贝克曼车道是一条宽敞的住宅区林荫大道,有一个微微上扬的坡度。它让人有一种华丽的感觉,令人感到凉爽,绿树如荫,而且到处一片丰饶。这就是房屋中介口中说的「好地点」。我看不到两旁的房屋,因为每栋房屋前方都有宽敞的绿地,以及大树、围篱,车道也隐身其中,偶尔才会看到白门廊或红屋顶。愈往里面开,每一家的占地就愈大,每家的邮箱之间相隔有数百码之远。这是个一分钱一分货的地方,每栋房子周遭都布满了已经长成的大树,绿叶如荫的外观背后不知道隐藏了多少故事。以哈伯为例,他的故事是绝望的,所以他才找我哥帮他,结果把我哥给害死。
萝丝可在一个白色邮箱前面减速,往左转进二十五号门牌房子的车道,这里离镇上有一英里远,位在左侧,背对着午后的太阳。这栋房子是车道上的最后一间,继续走下去,前方有一片朦胧的桃树林。沿着蜿蜒的车道,我们在一片迷宫似的花园中缓缓前行。这间房子跟我想象的不一样。我脑海中的画面是一栋白色的大房子,样式跟一般房屋没两样,只是比较大,但眼前这房子比较豪华,像座宫殿一样巨大,每个细节都是靠钱雕塑出来的一砾石车道很贵,绒毛草铺成的草坪很贵,精心栽种的大树很贵,在骄阳下,所有景物都散发着光芒,让人眼花缭乱。但是我在监狱看到的那辆黑色宾利轿车却不见踪迹,看来好像没人在家。
萝丝可把车停在前门附近,我们下了车。四周一片寂静,除了在午后热气中可以听见沉重的嗡鸣声之外,没有任何声音。我们按铃并且敲敲门,结果没有人应门。我们对彼此耸耸肩,从屋旁的一片草坪往房子后方走,眼前出现一片数亩大的绿地,花房外面某种花朵闪耀着鲜艳的光芒。经过一片宽阔的天井以及长长的草坪后,一片下坡引我们走向巨大的游泳池。水波在太阳底下一片光亮湛蓝,我可以闻到一股氯气在高温中散发的味道。
「这地方真棒。」萝丝可说。
我点点头,我心里在想我哥是否来过这儿。
「我听到车声。」她说。
我们回到房子前面时,刚好看到宾利大轿车缓缓停下,我在监狱外看到的那个金发女人走下车,还带着两个小孩,一男一女。他们是哈伯的家人,他爱他们胜过自己的命,但是他没有跟他们在一起。
金发女人似乎认识萝丝可,她们互相打个招呼后,萝丝可向她介绍我。她跟我握手致意,说她的名字是夏琳恩,但我也可以叫她查莉。她看来就像贵妇,高䠷纤细,身材匀称,注重自己的穿著,也保养得很好。但她脸上隐隐散发出一种精神,这样已经足以让我喜欢她这个人了。她跟我握手微笑,但我可以感觉到这抹微笑背后隐藏着沉重的压力。
「恐怕我这辈子还没有哪个周末像这礼拜那么背。」她说,「但我还没机会向你表达深深的谢意,李奇先生。我丈夫说你在监狱里救了他一命。」
她的声音听起来冷冷的,但并不是冲着我来的。现在她被迫把丈夫跟监狱联想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哪个女人还能保持好心情?
「小事一桩。」我说,「他人在哪里?」
「去处理一些事。」查莉说,「我猜他等一下就回来了。」
我点点头。这就是哈伯的计划,他打算随便跟老婆编个理由,然后努力把事情给搞定。查莉会想跟我们谈吗?孩子们就这样静静地站在她身边,我可以看出她不愿在他们面前谈这件事。希望他们俩会跟一般小孩一样害羞走开,但他们只是露齿向我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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