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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蓝调

作者:李查德 时间:2023-01-09 00:39:23 标签:李查德

  第11章

  我茫然地望着那两个金发女服务生。其中一个可能比另一个高出三英寸,体重多十五磅,也老了几岁;另一个相形之下比较娇小,但是长得比较好看,头发比较长,发色比较淡,眼镜后那双眼睛也比较漂亮。这两个人如果摆在一起,乍看之下会有点神似,但不是真的相像。两人之间的差异何只千百种,怎么可能会搅混?

  我刚刚问萝丝可哪个是我们的服务生,她怎么回答来着?她不是说比较娇小的那个,也不是说长头发的那个、或者发色比较接近金黄色的那个,也没有说比较苗条、比较漂亮、比较年轻……等等,而是说「戴眼镜的那个」。其中一个有戴,另一个没戴。我们的服务生有戴眼镜,戴眼镜这个特征是两人之间最大的差异,相形之下,其他差异就显得没那么明显。其他差异都只是程度上的问题,比较高、比较重、比较长、比较矮、比较娇小、比较漂亮、比较深、比较年轻。有没有戴眼镜则不是程度的差异,一个有戴,一个没戴,不能比较,也没有混淆的余地。我们的服务生是有戴眼镜的那个。

  史白维在礼拜五晚上就是看到这一点。他在十点多来到碉堡里的犯人报到处,那双像农夫一样的红色大手一手拿着霰弹枪,一手拿着写字板。他问我们哪个是哈伯。我还记得安静的碉堡里回响着他尖锐的声音。他的问题实在不合常理──他干嘛管我们两个谁是谁?虽然没有必要,但他还是问了,哈伯也把手举起来。史白维用他那双蛇眼打量哈伯,看出他跟我相比之下显得比较矮小,发色比较淡而较接于黄棕色,头发比较少,比较年轻。但是在他眼里哪个才是最大的差别?哈伯有戴眼镜,我没有。小小的金边眼镜却造就出绝对的差异,那一晚史白维就是对他自己说:哈伯是有戴眼镜的那个。

  但是到了隔天早上,戴眼镜的人变成我而不是哈伯。哈伯的眼镜在我们牢房外被红人帮给踩烂了,这是当天早上发生的第一件事。他的金边眼睛不见了,但我却拿了一付眼镜当作战利品,随手拿来后就忘记了。后来我在浴室靠着洗手台,对着钢镜查看额头伤势时,才察觉到口袋里眼镜的存在,于是我把它拿出来戴上。这付墨镜跟一般眼镜看来没两样,因为它在阳光之下才会变黑。亚利安兄弟党闯进浴室时,我就是戴着眼镜,而史白维跟他们说:找到那两只菜鸟,干掉有戴眼镜那个。他们使尽了吃奶的力气──他们使尽了吃奶的力气,就为了干掉哈伯。

  可是他们攻击的却是我,因为在阴错阳差之间,史白维所描述的那个人变成我,而他的指令是早早就下达了。不管是谁要干掉哈伯,他们都没有放弃,第二次下手就得逞了。警察局召集所有人手前往贝克曼车道二十五号,因为有人发现一桩凄惨的灭门血案,不只他死了,一家四口都无法幸免,先折磨,后屠杀。这是我的错,因为我的思虑不够周全。

  ※※※

  我跑到柜台边跟戴着眼镜的女服务生说话。

  「妳可以帮我叫一辆出租车吗?」我问她。

  厨子从厨房的传菜窗口往外看,或许他就是安诺本人,一个矮胖而皮肤黝黑的秃子,年纪比我大。

  「不行,我们没办法。」他从里面叫着说,「你把我们这里当成什么地方了?饭店啊?老兄,我们不是华尔道夫饭店,要出租车就自己找,这里不是很欢迎你。你是个麻烦人物。」

  我对他投以冷冷的目光,根本懒得理他,但是那位女服务生只是对我笑,把手搭在我的手臂

  「别理会安诺,」她说,「他是个怪怪的老家伙,我这就帮你叫出租车。在外面停车场上等,好吗?」

  我在外面路上等车,等了五分钟就来了,跟马格瑞夫其他的每样东西都一样,这辆车也是又新又干净。

  「去哪里呢?先生。」司机问我。

  我把哈伯的住址给他。他在郡道上慢慢转了一个大圈,从对面车道开回镇上,沿路经过了警局跟消防队。我看到停车场是空的,萝丝可的雪佛兰不在。其他警车也都全部出动了,我猜是到哈伯家去了。车子在那块小区绿地往右转,摇摇晃晃经过寂静的教堂,开上了贝克曼车道。我想再过一英里就可以看到门牌二十五号的房子外面停满车辆,警车上的警示灯边闪边鸣叫个不停,芬雷跟萝丝可那两辆没有警方号志的车也来了,还有一、两辆救护车,法医也离开黄泉镇那间邋邋遢遢的办公室,来到了现场。

  结果街道上空无一人。我走进哈伯家的车道,出租车回转开回镇上后,四周又恢复一片寂静。在这安静的大热天,安静的街道上一片鸦雀无声。我绕过他们的大花园,确定没有人在,没有警车、没有救护车,没有尖叫,没有人推着担架呼啸而过,也没有人因为恐惧而喘不过气。没有警方的人在拍照搜证,也没有人把现场封锁起来。

  那辆黑色宾利大轿车就停在砾石路上,我经过车子走到他们家,前门突然被甩开,冲出来的人是查莉,她没死,但是正歇斯底里地尖叫着。

  「哈伯失踪了!」她尖叫着。

  她冲过碎石子路面,站在我面前。

  「哈伯失踪了!」她说,「他不见了,我找不到他!」

  结果只有哈伯一个人被「处理掉」:他们带走他,把他给弃尸,有人发现尸体后报了警。令人窒息的电话声响召集了许多车子跟救护车,不是在贝克曼车道这里,而是别的地方,但是受害的就只有哈伯一人而已。

  「一定出事了!」查莉说话时一边痛哭着,「跟监狱脱不了关系,一定是银行出事了。哈伯一直很烦躁,现在他不见了,我知道一定发生什么事了!」

  她紧闭双眼,开始大叫,完全失去控制。歇斯底里的状况愈来愈严重,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他昨天深夜回来。」她大叫说,「今天早上还在,我带班跟露西去上课,回来就没看到他了。他没去上班,他接到一通从办公室打来的电话要他待在家里。他的公文包跟电话都还在,夹克跟皮夹都没带走,信用卡跟驾照都留着,钥匙也在厨房里,前门大开着。他没去工作,他不见了!」

  我像瘫痪似的呆立着。他一定是被硬拖出门,然后被干掉了。查莉的精神状况好差,她开始对着我喃喃低语,而喃喃低语恐怕比刚刚大叫时还糟糕。

  「他的车还在……」她喃喃地说,「他不可能走路去哪里,从来没有过,他总是开着他的宾利……」

  她茫然地挥手指向房子后面。

  「哈伯的宾利是绿色的。」她说,「我看过了,还在车库里。你一定要帮帮我们,帮我们找到他。求求你,李奇先生。我求求你。哈伯一定遇上麻烦了,我知道。他消失了,他跟我说过你会帮忙,你救了他一命,他说你很厉害。」

  她陷入了一阵歇斯底里,不断求我,但是我也帮不了忙。不久她就会知道──贝克或芬雷会上门告诉她一个令人心碎的噩耗。有可能是芬雷来报信,他可能很擅长面对这种事,在波士顿搞不好已经遇过上千次了。他令人尊敬而且稳重,报信时会略过细节,还会开车带她去指认尸体。为了掩藏可怕的伤口,停尸间的人会把尸体裹在纱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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