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蓝调
我该怎么处理乔伊这件事?我很容易就得到答案了。其实这个答案我早就心里有数,其实我在停尸间认尸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答案再简单不过:我必须为他挺身而出,无论他的任务是什么,我都该帮他完成,不计一切代价。
我还没有看出这件事有多难。我手上只有哈伯这条线索,而且我也只需要他这条线索。他会跟我合作,因为过去他曾经依靠乔伊帮他解决问题,而现在他只能依靠我。他会听我的话。他的话是什么意思?这礼拜他的主子们很危险?直到星期天他们的行动都会有一个漏洞?我一定要利用这点把他们都干掉。我的心意已决,没有别的路可以走了,我不能把这件事留给芬雷来处理,芬雷不能了解我跟乔伊的过去,他不是那种「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人,他也不懂那种我从四岁开始就深信不疑的简单道理──谁敢惹我哥,谁就死定了。
我躺在萝丝可温暖的床上盘算着。其实这件事能有多难?再简单不过了──要掌握哈伯的行踪不难,因为我知道他住在哪里,又有他的手机号码。所以我微笑着伸个懒腰,感觉体内充塞着无穷精力,接着起床找咖啡喝。咖啡壶上贴了张纸条,上面写着:「提早去安诺餐厅吃午餐好吗?十一点可以吗?把哈伯的事交给芬雷处理,好不好?」她在纸条上留下了一堆唇印,还画了一付小手铐在上面。看到小手铐让我笑了出来,但是我不打算把哈伯的事交给芬雷处理,门都没有。哈伯的事我管定了,所以我把号码查出来,再度打去哈伯家,结果没人接电话。
我倒了一大杯咖啡,晃到客厅里,外面阳光耀眼,又是另一天的开始。我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才发现这地方不大,只有一个客厅、一个兼具餐厅功能的厨房、两间卧室,还有一套半的卫浴设备。房子又新又干净,装潢是很利落的极简风格,跟萝丝可的味道很搭,又酷又简单。里面有很棒的纳瓦荷印地安族艺术作品、风格豪放的地毯,墙面则漆成了白色。她一定去过新墨西哥州,而且爱上了那里。
房子里闲适宁静。她有一台音响跟一些唱片、录音带,我喜欢的音乐嘈杂热闹,她的音乐品味则比较浪漫而优美。我又从厨房里倒了杯咖啡,走到房子后面,看到一个小院子。里面有一片整齐的草坪,还有一些刚刚栽种的常绿植物。她用碎树皮来预防杂草蔓生,植物的周边也粗略地用木材围起来。我在太阳下一边观赏这一切,一边喝着咖啡。
然后我回到屋内继续试拨哈伯家的电话,还是没人接,于是我要开始淋浴着装了。萝丝可有个小淋浴间,莲蓬头装得很低,盘子里还有些女性专用的香皂。我在衣橱里找到一条毛巾,还在梳妆台上找到一把梳子,但是没有刮胡刀。我穿上衣服,把咖啡一口喝完,又用厨房的电话再试打到哈伯家,响了很久还是没人接。我想吃完午餐后可以叫萝丝可再带我去一趟,再这样拖下去也不是办法。最后我把后门锁起来,从前门离开。
我出门时是十点半,离安诺餐厅有一又四分之一英里远,只要在炎热的大太阳底下慢慢走个半小时就可以到了。当时气温差不多有华氏八十几度,南方典型的秋老虎天气。走了四分之一英里后,经过一片平缓的上坡就到了闹区,路边花木被修剪得美不胜收,到处都有高耸的木兰花树,灌木丛里的花朵也要趁凋谢前好好争奇斗艳。
我在便利商店转弯走进闹区,人行道看起来一乾二净,到处都有一组组园丁在干活。他们正从漂亮的绿色卡车上把洒水设备与拖车卸下摆好,每辆卡车上面都写着「克林纳基金会」的金色标志。有几个家伙正在为尖木桩围篱上漆,我向发廊里两个老理发匠挥手致意,他们都倚在门口,像在等顾客上门似的。他们也向我挥挥手,我又继续走下去。
我看到安诺餐厅了。餐厅的铝制墙板被擦得亮晶晶,在太阳底下发光,萝丝可的雪佛兰已经停在停车场了。停在旁边砾石地上的是前一天便利商店外头那辆黑色载货卡车。到了餐厅后,我推门走进去──礼拜五我走出这扇门的时候,是被史帝文生用枪抵着肚子走出去的,还被戴上手铐。餐厅里的人会不会记得我呢?我想他们可能会吧。马格瑞夫是个非常平静的小地方,没什么陌生人会经过这里。
萝丝可已经坐在一个座位里,就是我礼拜五坐的那个。虽然她穿上了制服,但在我眼里,她还是这世界上最性感的尤物。我向她走过去,她脸上对我露出温柔的笑容,我弯下身亲她一下,她在塑料皮椅上滑动到窗边。桌上放了两杯咖啡,我把她的递到她面前。
开黑色卡车的那家伙坐在午餐吧台边。他是克林纳家的小孩,那个脸色苍白的女人的继子。他在凳子上转过身来背对着吧台,两脚打开,双手摆在背后,头抬得高高的,眼睛像喷火似的再度瞪着我。我转过身不理他,又亲了萝丝可一下。
「我这个曾在礼拜五被捕的流浪汉这样亲妳,」我问她,「会害妳失去警察的威严吗?」
「有可能喔!」她说,「但我才不在乎呢!」
于是我又亲了她一次。即使不回头,我也可以感觉到克林纳家那小子正在看着我们,于是我转身看他,和他互看了一会儿,他就离开凳子走了,但是在门口又停下来,恶狠狠地瞪了我最后一眼,才迅速开着卡车离开。车子引擎呼啸而过之后,餐厅里又恢复一片寂静。餐厅里几乎没有客人,跟礼拜五一样,只有两个老家伙跟礼拜五那两个女服务生。身穿制服的两人都是金发,其中一个比另一个高壮,矮的那个戴着眼镜。两人长得不是很像,只是有点神似而已,感觉像姊妹、堂姊妹或表姊妹,可能体内藏有部分相同的基因。在这种鸟不生蛋的小镇,这是很常见的。
「我决定了。」我说,「我必须找出乔伊的死因,所以如果有妨碍办案之处,先跟妳说声抱歉了,可以吗?」
萝丝可耸耸肩,又对我露出那种温柔的微笑,同时看来有点为我担心。
「不碍事的。」她说,「没道理会发生那种状况。」
我啜了一口咖啡,真好喝,味道跟礼拜五是一样的。
「我们取得了第二具尸体的身分资料,」她说,「经过指纹比对之后,我们查出他可能是两年前在佛罗里达被逮捕的一个家伙,叫做谢曼.史托勒。你听过这个名字吗?」
我摇摇头。
「从没听过。」我说。
她身上的机器开始哔哔叫,是挂在她腰带上的黑色小呼叫器,我之前从没看过,或许她只有在执勤的时候必须戴着。呼叫器哔个不停,她伸手把它关掉。
「可恶!」她说,「对不起。我必须用车上的电话回电给局里。」
我从座位上滑出来,闪身让她通过。
「帮我点菜,好吗?」她说,「你吃什么就帮我也点一份。」
「好的。」我说,「哪一个是帮我们点菜的服务生?」
「戴眼镜的那个。」她说。
她走出餐厅,我知道她靠在车子旁讲电话。她从停车场对着我比手画脚,说是有急事,必须赶回局里,叫我留在餐厅不要离开。接着她跳进车里,车子往南开走。我的手随意对她挥了两下,算是道别,但并没有真的目送她离开,我的目光反而让那两位女服务生所吸引。我几乎没有办法呼吸──我需要哈伯的帮忙,但是萝丝可刚刚提醒了我:哈伯一定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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