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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蓝调

作者:李查德 时间:2023-01-09 00:39:23 标签:李查德

  他点点头。

  「礼拜天的报纸就放在厨房桌上,」他说,「有一部分已经被摊开了,其他则原封不动。早餐也都在桌上,法医说案发时是礼拜天早上十点。」

  「有留下任何证物吗?」我问他。

  他严肃地点点头。

  「血里面有留下足迹。」他说,「现场有如一片血海,好几加仑的血,当然,一部分现在已经干了。到处都是沾了血的足迹,但你知道吗?他们都穿上了鞋套,就像北方人在冬天穿的那种。要从每年卖出的几百万个鞋套去追查,根本像大海捞针。」

  他们是有备而来。他们知道现场会流一堆血,所以穿着鞋套做案。而且他们一定也穿着防护衣,就像人们在屠宰场穿的那种一件式尼龙工作服,那种在杀猪宰羊的场地里到处可见,大件的白色套头尼龙装,尼龙布上被溅得到处是血渍,闪耀着红色血光。

  「他们也戴着手套。」他说,「墙上到处都是橡胶手套留下的血迹。」

  「几个人做案?」我问他。我试图在脑海里重建现场。

  「四个人。」他说,「虽然足迹不太容易分清楚,但我可以看出有四个人。」

  我点点头,四个人听起来很合理,我想至少要有四个人才办得到。摩里森跟他老婆为了求生有可能会拚命抵抗,至少要四个人才能摆平他们。就是哈伯说的十个人里面的四个。

  「交通工具呢?」我说。

  「查不出来。」芬雷说,「砾石车道上到处是胎痕,我看到有些新的胎痕是比较宽的,有可能是宽轮胎留下的。可能是四轮传动的大车或一台小卡车。」

  我们已经走到闹区尾端以南几百码的地方,转向西边之后,走上一个大致上跟贝克曼车道平行的砾石车道。车道尽头就是摩里森的独栋房屋,是一间外观庄重的大房子,前面矗立着白色石柱,种满了整齐的常绿树,一辆崭新的林肯轿车停在门边,圆柱上与腰部齐高的地方缠绕着警方封锁现场用的胶带。

  「要进去吗?」芬雷问我。

  「最好进去看看。」我说。

  ※※※

  我们弯腰穿过封锁带,从前门进去。屋内四处乱七八糟,到处都是采集指纹用的灰色金属粉,整间屋子像被翻过来似的,每一寸地方都被搜证拍照。

  「你不会有新发现的,」芬雷说,「每一寸我们都翻过了。」

  我点点头,走上阶梯。上楼后找到主卧室,站在门口往里看。尸体都已经不见了,只能透过钉子在墙上留下的洞跟到处都是的血渍隐约看出痕迹。血都已经变黑了,好像有人在这里打翻了一整桶沥青,地毯上面也因为沾血而结了一层硬块,门前的拼花地板上有鞋套留下的足迹,我可以看出他们走路是小心翼翼的。我下楼后,发现芬雷靠在门廊一根圆柱上。

  「看好了吗?」他问我。

  「看好了。」我说,「搜过车子了吗?」

  他摇摇头。

  「那是摩里森的车。」他说,「我们只找入侵者可能留下的东西。」

  我走向那辆林肯轿车,试着打开车门。门没锁,车子里新车的味道还很浓烈,此外没什么东西。这是一个局长的车,不像巡警会弄得到处都是吉士汉堡包装纸跟汽水罐之类的东西。我伸手去搜车门旁的袋子跟座椅下面,没有任何发现。接着我在置物箱内发现一把很炫的弹簧刀。刀把是黑檀木做的,上面用金字刻了摩里森的名字。我把刀锋弹开,发现是一把七英寸长的双刃刀,材质是专门用于手术刀的日制钢铁。看起来很漂亮,是全新的,还没用过,我把刀刃收回去,随手放进我的口袋。我手无寸铁,但却身陷危机之中,摩里森的弹簧刀或许能用来防身。我离开林肯轿车,回到砾石车道上去找芬雷。

  「有发现吗?」他问我。

  「没有。」我说,「走吧。」

  我们嘎吱嘎吱地一起走回车道,上了郡道后往北走回镇上。我看到远方矗立着教堂尖塔跟铜像,像在等待我们似的。

  第13章

  「有件事我必须跟你求证一下。」我说。

  芬雷变得没什么耐性,开始看表。

  「你最好别浪费我的时间,李奇。」他说。

  我们朝北边走,太阳正慢慢从我们头顶落下,但是天气依旧炽热,我不懂芬雷怎么还受得了身上那件花呢夹克跟鼹鼠皮背心。我带着他走向那片小区草坪上,我们跨越草皮,肩并肩靠在老凯斯伯.帝尔的铜像身上。

  「他被阉了,是不是?」我说。

  他点点头.看着我等我解释。

  「好。」我说,「问题在于,你有找到他被割掉的东西吗?」

  他摇摇头。

  「没有。」他说,「我们自己人跟法医四处找遍了,都找不到。他的睪丸不见了。」

  他边说边笑,看来他还保有警察特有的幽默感。

  「好的。」我说,「那是我必须确认的一件事。」

  他的笑容更明显了,连眼睛都在笑。

  「你干嘛问?」他说,「你知道在哪里吗?」

  「何时要解剖尸体?」我问他。

  他还在笑。

  「解剖也没有用。」他说,「他就是被阉掉了,脱离身体了,不在了,失踪了,光是解剖尸体有办法找回来吗?」

  「不是他的尸体。」我说,「是他老婆的尸体。什么时候要检查她吃了些什么?」

  芬雷的笑容不见了,不发一语,只是看着我。

  「说啊,李奇。」他说。

  「好。」我说,「这就是我们跑这一趟的原因,记得吗?你再回答我另一个问题。马格瑞夫发生过几件凶杀案?」

  他想一想,耸耸肩。

  「没半件。」他说,「至少过去这三十年来都没发生过。上次发生的时候,我们黑人大概还在争取选民登记权❼。」

  「但是这四天来已经死了四个人了。」我说,「而且你马上会发现第五个。」

  「第五个?」他说,「第五个是谁?」

  「哈伯。」我说,「我哥、叫做谢曼.史托勒的家伙、摩里森夫妇,再加上哈伯就有五个。过去三十年来都没有凶杀案,现在一口气死了五个人,这绝对不是巧合吧?」

  「绝对不是。」他说,「当然不是,是有关联的。」

  「那就对了。」我说,「现在我要告诉你他们之间还有更多的关联,但是首先你必须了解一件事:我只是个过客,从礼拜五、六、日,一直到透过指纹找出我哥的身分之前,我一点也不在乎这里发生什么事。我只想在这里待一会儿,然后尽早离开这鬼地方。」

  「然后呢?」他说。

  「然后我要说的是,我知道一些事。」我说,「哈伯在瓦伯顿监狱跟我说了一些事,但是我根本不想鸟他。我对他没兴趣。他跟我说了一些事,但是我没有放在心上,可能有些事根本就忘记了。」

  「例如哪些事?」芬雷说。

  接下来我跟他说了我还记得的事,按照哈伯的方式说给他听。说他被迫参加一桩非法的勾当,有人恐吓要杀他跟老婆,害他怕死了,而且威胁的内容跟摩里森夫妇的遭遇一模一样,一字不差,这些都是芬雷在那天早上亲眼目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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