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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蓝调

作者:李查德 时间:2023-01-09 00:39:23 标签:李查德

  「因为他所使用的纸张实在是太完美了,」他说,「百分之百完美无瑕。他的纸质比印刷技术更高明,这种情况可以说前所未闻。」

  他开始摇晃那满是白发的大头,显得纳闷不已,好像连他都对克林纳的成就感到很佩服。我们在两张老旧椅子中促膝坐着,不发一语。

  「完美?」我催促他继续讲下去。

  他点点头,继续开讲。

  「这真的是前所未闻。」他又说了一次,「整个过程中,纸张是最难取得的,别忘了,我们说的不是业余人士印的小额伪钞,而是达到企业经营规模的印制活动。一整年下来,他们印制的百元伪钞高达四十亿美金。」

  「有那么多啊?」我惊讶地说。

  「四十亿美金,」他又说了一遍,「跟黎巴嫩印的差不多。这是乔伊猜测的,由于职责所在,他对情况很了解。这实在令人想不透──印制四十亿的百元美钞,数量是四千万张,那得用掉不少纸,这种用纸量实在令人想不透,李奇先生。而且他们的纸完美无瑕。」

  「他们需要的是哪一种纸?」我问他。

  他伸手拿走我手上的十元纸钞,先把它弄皱,然后把它扯到断掉。

  「是纤维混合组成的纸。」他说,「一种非常巧妙而且独一无二的纸,里面大约有百分之八十的棉,百分之二十的麻,完全没有掺杂木浆。这样讲好了,与其说这种纸质类似报纸,还不如说它跟你身上的衬衫比较接近。里面加了一种非常巧妙的化学着色剂,所以颜色是一种特别的乳白色,而且还有粗细不一的红、蓝聚合物丝线交织其中,材质就跟丝一样好。货币所使用的材料是一种很棒的纸,非常耐用,可以撑上好几年,即使在水中或者遇热遇冷都不会破掉。而且它具有百分之百的吸收力,不管制版机上面刻了什么,都可以印上去。」

  「所以这种纸很难仿制?」我说。

  「几乎不可能,」他说,「你也可以说,由于这种纸实在太难仿制了,即使政府的正式供货商也没有办法仿制──因为他们很难维持纸质的平稳,每一批都不太一样,而他们可是全世界最精密的造纸工厂啊!」

  我把这些都在脑袋里想过一遍──印刷机、印刷版、墨水以及纸张。

  「所以纸张的供应其实是整件事的关键?」我说。

  凯尔斯坦点点头,显得很难过。

  「这就是我们的结论。」他说,「我们一致认为纸张的供应是关键,而且我们不知道他们怎么办到的,所以事实上我帮不了你。我帮不了乔伊,也帮不了你,实在很抱歉。」

  我凝视着他。

  「他们在仓库里堆着满满的某种东西,」我说,「有可能是纸张吗?」

  他像是在嘲弄我似的哼了一声,大头猛然转过来看我。

  「你没听我说吗?」他说,「货币的材料无法取得,完全无法取得,即使是四十张也弄不到手,更别提四千万张了。这件事是个谜团,乔伊、华特跟我想了一整年,想破头也想不出来。」

  「我觉得巴托洛穆想到了些什么。」我说。

  凯尔斯坦难过地点点头。他慢慢从椅子起身,走向书桌,按下电话录音机的回放键,录音机「哔」的声音在房间里回响着,讲话的是已经死掉的巴托洛穆。

  「凯尔斯坦吗?」录音机里的声音说,「我是巴托洛穆,现在是礼拜四晚间深夜,明早我会打电话给你,把答案告诉你,我知道我赢了。晚安,老家伙。」

  那声音显得很兴奋,凯尔斯坦站着,凝视着半空,好像巴托洛穆的魂魄还游荡在空气里似的,看起来很沮丧。我不知道他这么难过是因为死了一个老同事,还是因为老同事抢先想出了答案。

  「可怜的华待,」他说,「我已经认识他五十六年了。」

  我只是坐着,好一会儿沉默不语,然后我也站了起来。

  「我会查出答案的。」我说。

  凯尔斯坦把头歪向一边,用锐利的眼神看我。

  「你真的觉得自己可以?」他说,「连乔伊都办不到了。」

  我对老家伙耸耸肩。

  「或许乔伊已经办到了。」我说,「我们不知道他在遇害前已经查出哪些东西。无论如何,现在我得回乔治亚州继续调查。」

  凯尔斯坦点点头又叹了一口气,看来很紧张。

  「他年纪比较大,但是你看起来很像他。」他说,「乔伊是这样告诉我的,他说你很猛,很强悍,我想如果乔伊要交代任何人帮他处理克林纳一家人,你会是头号人选。」

  我点点头。

  「我先走了。」我说。

  我握了握他孱弱的手,带他去警卫室让校警陪他。

  ※※※

  我努力想出克林纳是从哪儿弄来那种完美无瑕的纸,努力想着是否可以赶上那班六点飞回亚特兰大的班机,也努力忘掉凯尔斯坦告诉我乔伊有多喜欢我的那一席话。街上人来人往,我脑袋里忙着想这些问题,也忙着找空出租车,所以没注意到那两个拉丁美洲裔的家伙已经走到我身边。不过带头那家伙在我面前亮出手枪时,我马上就注意到了。他的小手握着一把小型自动手枪,掩盖在手枪上的,是城市居民在九月时会挂在手上的那种雨衣。

  他对我亮枪,他的伙伴则示意我走向二十码外一辆停在路边的车。车子开过来后,他的伙伴站着准备打开车门,活像在豪华公寓外面戴着高帽、等着帮人开门的家伙。我看看手枪,又看看车子,思考着该如何抉择。

  「上车吧!」带枪那家伙低声说,「不然我就杀了你。」

  我站在那里,心里想的只有一件事:我可能会错过班机。我努力回想下一班直达班机是几点起飞,我想是七点吧!

  「上车。」那家伙又说了一遍。

  我非常确定他不会在大街上开枪。那是一把小枪,但是没有装灭音器,只要一开枪,这拥挤的街头就会枪声大作。另外,个家伙的双手空空,或许枪就放在口袋里。车里只有司机一个人,或许旁边座位上摆了一把枪。我把短棍、刀子跟「沙漠之鹰」都跟外套一起留在八百英里外的亚特兰大,现在手无寸铁。我必须做出抉择。

  我选择不进车里,只是站在街上,用我的生命打赌那家伙不会公然开枪。他站在那里,手握着雨衣顶着我,车子在我们身边停下,他的伙伴则站在我的另一边。他们两人都是矮个子,加在一起都打不过我。车子停在路边等着,大家都没有动。我们僵持在那儿,好像商店窗口展示的人偶,身上穿着最新流行的秋装:老旧的军装加上Burberry雨衣。

  我给这两个家伙出了一道难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不到一秒的时间可以证明你不是唬人的。如果你说你会开枪,你就得开枪;如果不开,那根本就是白费力气,你的底牌也会让人看得一清二楚。如果你不开枪,你就是瘪三──而那家伙没有开枪,他只是站在那儿,因为犹豫不决而扭扭捏捏,人行道上的人群在我们身边穿梭来去,他们停在路边的车则是不断被人按喇叭。

  他们是聪明的家伙,知道不该在热闹的纽约街头开枪打我,也知道我看出他们是在虚张声势,更知道继续威胁我是没有用的。但他们还是不够聪明,不知道该走开,还是杵在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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