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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蓝调

作者:李查德 时间:2023-01-09 00:39:23 标签:李查德

  「昨晚那场大雨是在凌晨一点开始下的。」他说,「尸体下方的地面没有一点水渍,所以尸体应该是在一点开始下雨前就在那里。验尸报告指出他是在午夜时分被杀的。」

  我点点头,对他们微笑,死亡时间会证明我的清白。

  「告诉我们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芬雷悄声说。

  我对他耸耸肩。

  「你告诉我啊!」我说,「昨天午夜我在坦帕。」

  贝克倾身往前坐,从夹子里取出另一份数据。

  「从接下来发生的事可以看出你是个怪人。」他说,「你抓狂了。」

  我对他摇摇头。

  「昨天午夜我又不在那里。」我又说了一遍,「我在坦帕搭上巴士,我一点也不奇怪。」这两个条子一点反应也没有,他们一脸严肃。

  「你开第一枪时已经杀了他。」贝克说,「然后你又补上一枪。接着你开始抓狂,对着尸体乱踢乱踹,尸体上面布满了他死掉以后才出现的伤口。你已经开枪杀他,然后又想把他踹死,尸体上面每个地方都被你他妈踹过了,你简直就是疯了。后来你才冷静下来,试着把尸体掩藏在硬纸板下面。」

  我沉默了好一会儿。

  「死掉后才出现的伤口?」我说。

  贝克点点头。

  「真是疯了。」他说,「这家伙好像被卡车辗过一样,差不多每一根骨头都断了,但是医生说这是那家伙死掉以后才发生的事。李奇,你这家伙真奇怪,我他妈的可以确定这一点。」

  「他是谁?」芬雷第三次开口问这问题。

  我只是看着他。贝克说得对,这个案件很奇怪,太诡异了。因抓狂而犯下谋杀罪已经够离谱了,破坏尸体更是恶劣,我自己也遇过几次,本来再也不想碰这种案子,但是按照他们描述的情况看来,实在不太合理。

  「你和这家伙怎么认识的?」芬雷问我。

  我继续看着他,没有回答问题。

  「Pluribus是什么意思?」他问我。

  我耸耸肩不作声。

  「李奇,他是谁?」芬雷又问了一次。

  「我没去过现场。」我说,「我什么都不知道。」

  芬雷陷入一阵沉默。

  「你的电话号码是多少?」他突然问我。

  我看着他,好像在看个疯子一样。

  「芬雷,你在鬼扯什么?」我说,「我没有电话,你没听到我说吗?我居无定所。」

  「我是说你的手机。」他说。

  「什么手机?」我说,「我没有手机啊。」

  一阵恐惧袭上我心头。他们把我当成了杀手──一个随身携带手机、居无定所的诡异杀手,只要有钱拿,可以到处接案子杀人,还可以把死者踢成「碎尸万段」。只要跟一个地下组织联系,就可以得知下一个要杀谁,永远在东奔西跑。

  芬雷倾身向前,把一张纸推到我面前,是一张残缺不全的计算机用纸,看起来不怎么老旧,上面散发着油亮的光泽──把一张铜绿色的纸放在口袋里一个月,就会变成这样。纸上印了一行底下有画线的标题:Pluribus,标题下方有一个电话号码。我只是看着这张纸,不想用手去摸,以免在上面留下指纹。

  「那是你的号码吗?」芬雷问我。

  「我没有电话。」我再说了一次,「我昨晚还没来到这里,你给我找愈多麻烦,只是浪费自己愈多时间而已,芬雷。」

  「这是一组手机号码。」他说,「这一点我们是知道的,号码隶属于亚特兰大的一家行动通讯公司,但是我们要到礼拜一才有办法追查。所以我们就直接问你,请你合作,李奇。」

  我又看看那张碎纸。

  「这在哪里发现的?」我问他。

  芬雷想一想,决定回答我问的问题。

  「就在被你杀掉的人身上。」他说,「被折起来藏在鞋里。」

  ※※※

  我坐在那里很久都不说话,因为我很担心。我感觉自己就像童话故事里的人一样,掉到一个洞里面,发现自己进入了一个奇怪的世界里,每件事都变得很不一样,很诡异。就像艾丽斯梦游仙境。或许她并没有掉进洞里面,她只是搭着灰狗巴士,结果下错站而已。

  我待的是一个很奢华的办公室,我看过有些瑞士银行的办公室还比不上这里呢!在身边跟我作伴的是两个聪明而专业的警察,两个人当差的时间相加搞不好已经超过三十年,而且这又是一间有制度、有竞争力的警察局,人手跟经费都很充足,唯一的弱点是那个混蛋摩里森在上面当家,但这里是我近年来见识过最棒的组织。然而当他们在办这个案子时,很快就走进了死胡同,他们似乎跟古代人一样相信地球是平的,辽阔的乔治亚州天空就像一个碗似的稳稳倒扣在地面上。这里只有我知道地球是圆的。

  「有两件事我要问你们。」我说,「这家伙是被人在近距离用灭音自动手枪干掉的。第一枪就结束了他的性命,第二枪是为了保险而补上去的。弹壳都不见了。就专业的角度而言,你们觉得是怎么一回事?」

  芬雷没有说话。他的头号嫌疑犯正用同事一般的口吻在跟他讨论案情,这是刑案调查员所不应容忍的,他必须打断我。但是他又想听我说些什么,我可以看见他内心的挣扎,虽然外表平静,但是骨子里却像一堆小猫被困在麻袋里,七上八下的。

  「继续说下去。」最后他说。他的表情严肃,好像这件事很要紧似的。

  「芬雷,这是一个处决行动。」我说,「不是杀人抢劫或因为口角而引起的。这种枪击方式既冷血又专业,没有留下蛛丝马迹。凶手很聪明,他用手电筒摸黑找出了那两个小口径的弹壳。」

  「继续说下去。」芬雷又说了一次。

  「近距离朝左边太阳穴打下去。」我说,「可能是因为死者坐在车上,凶手靠在窗边跟他说话,然后把枪举起来,砰一声把他干掉,接着又上前补上第二枪,再捡起弹壳走人。」

  「走人?」芬雷说,「那后来发生的事该如何解释?你是说有第二个凶手吗?」

  我摇摇头。

  「有三个人。」我说,「那是很清楚的,不是吗?」

  「为什么是三个人?」他说。

  「实际上至少要两个人才能办到,不是吗?」我说,「死者是怎么从车子走到仓库的?应该是开车,对不对?不管从哪里走,仓库都太远了。那么,他的车子现在在哪儿?凶手也不是走路到仓库的,所以实际上至少有两个共犯,他们一起开车到现场,离开时其中一人把死者的车开走。」

  「但你怎么说三个人呢?」芬雷说。

  「根据实际的证据,显示至少有三个人。」我说,「你要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去思考,这是案子的关键。既然这家伙会用小口径的灭音自动手枪干净利落地往头上打,而且为了保险起见又补上第二枪,那么他就不会是那种突然抓狂对着尸体乱踢乱踹的家伙.是不是?而且那种会这样突然抓狂的家伙,不可能突然冷静下来,把尸体藏在老旧的硬纸板下。你要搜捕的,是三个完全不同个性的人,芬雷。所以涉案的一共有三人。」

  芬雷对我耸耸肩。

  「也有可能是两个。」他说,「事后清理现场的也有可能是开枪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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