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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灵

作者:[挪威] 尤·奈斯博 时间:2023-01-26 17:48:22 标签:[挪威]尤·奈斯博

  米凯和乌拉的房子曾矗立在岩石对面的山脊上,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见客厅的窗户,有无数个夜晚他看见她坐在客厅里。她只是坐在沙发上,多年来她的美丽脸庞和优雅体态几乎没什么改变。她依然是乌拉,曼格鲁区最美丽的女人。有时米凯也在客厅,楚斯看过他们亲吻爱抚,但什么事都还没发生他们就进卧室去了。反正他也不想继续看下去。他最喜欢看她拿本书独自坐在沙发上,屈起膝盖。有时她会朝窗外看一眼,仿佛知道自己正被人观看。这种时候他总是会兴奋起来,觉得她可能知道他在窗外某个地方。

  但这时客厅窗户黑沉沉的。他们已经搬走了。她已经搬走了。新房子附近没有安全的瞭望地点。反正现在他可能也不需要这样一个地点了,他可能什么都不需要了。他已经成为被追杀的目标。

  他们故意叫他在午夜的时候去莱昂旅馆找哈利,再发动攻击。

  他们想除掉他,想烧了烧毁者。可是为什么?因为他知道太多吗?但他是烧毁者不是吗?烧毁者本来就会知道很多,这点毋庸置疑。他无法了解。管他呢!原因是什么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保住性命。

  他又冷又累,全身酸痛到骨子里,但他不敢回家,要等到天亮,等到他确认一切安全才行。只要能回到家里,他就有足够火力禁得起围攻。他应该趁他有机会的时候把那两个人都当场击毙才对。反正如果他们敢再来犯,妈的他会让他们知道楚斯·班森可不是那么好惹的。

  楚斯站了起来,拂去身上的针叶,用双臂拍打胸膛,又看了那栋房子一眼。黎明即将来临。他想起其他的乌拉,例如灯塔餐厅那个黑发的娇小女子。玛蒂娜。事实上他想过自己钓得到她。她常跟危险人物混在一起,而他是可以保护她的人。但她对他视若无睹。一如往常,他没有胆量上前表白,在遭到拒绝后了却一桩心事。最好还是怀着希望继续等待,拖一天是一天,折磨自己,寻找可能的鼓励,不让自己太过绝望,只去看这个世界释放出的善意。然后有一天,他无意中听见有人跟玛蒂娜说话,才知道原来她怀孕了。妈的,贱婊子。这些女人全都是婊子。帮古斯托·韩森把风的那个少女也一样。婊子,婊子,婊子。他恨这些女人,也恨懂得如何让这些女人爱上的男人。

  他上下跳跃,用手臂拍打全身,却知道即使这样做也暖和不起来。

  哈利回到夸拉土恩区,在波斯特餐馆找个位子坐下。这家餐馆最早开门,比施罗德酒馆整整早四个小时。他必须排在渴求啤酒的客人后头,买一些可充当早餐的食物。

  第一通电话打给萝凯,他问她有没有去欧雷克的电子邮箱收信。

  “有几封信是贝尔曼发来的,”她说,“看起来像是一长串地址。”

  “好,”哈利说,“把信转发给贝雅特·隆恩。”他把贝雅特的电子邮箱给了萝凯。

  接着他给贝雅特发了短信,说地址清单已经发过去了,这才把早餐吃完。然后他前往大广场的雅斯吉里餐厅,服务生端上一杯滤煮得宜的咖啡。贝雅特终于打电话过来。

  “我已经把我从巡警那里直接拿来的清单复印件跟你发来的清单比对过了,这清单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发给你的那一份是贝尔曼从巡警那里拿到以后发来给我的,我想看看两者是不是相符,还是被篡改过。”

  “原来如此。我拿到的那些地址都在你发给我的清单上。”

  “嗯,”哈利说,“不是有一辆警车的清单你没拿到吗?”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哈利?”

  “我只是要让烧毁者帮我们一个忙。”

  “帮什么忙?”

  “指出迪拜住在哪栋房子里。”

  “我来想想办法,看能不能拿到最后一张清单。”贝雅特说。

  “谢谢,晚点再联络。”

  “等一下。”

  “怎么了?”

  “难道你没兴趣知道古斯托指甲底下血迹样本的完整DNA图谱?”

  35

  那时正值盛夏,我是奥斯陆之王。我用伊莲娜换来半公斤小提琴,去街上卖掉一半,赚来的钱原本要拿来干一番大事业,建立一个新的贩毒网,把老头子踢出市场。但首先我们必须庆祝。我花了点钱替自己添置了一套西装,好搭配伊莎贝尔·斯科延送我的皮鞋。我看起来简直就是百万富翁,但我走进富丽酒店要一间客房时,他们竟然连眉毛都没抬一下。我们在富丽酒店住了下来。我们是二十四小时的派对动物。至于“我们”都有谁则每日不同,那时正值奥斯陆的盛夏,现场有女人也有小伙子,就跟美好的旧日时光一样,只不过用药量稍微重一点而已。就连欧雷克也开心起来,暂时恢复昔日的神采。原来我的朋友比我想象中还多,小提琴的消耗速度快得令我难以置信。我们被踢出富丽酒店之后,转往克里斯蒂酒店,后来又搬到霍勒伯广场的瑞迪森酒店。

  当然这种生活不能永远持续下去,但又有什么是永恒的呢?

  有一两次我走出酒店时看见马路对面停着一辆黑色轿车,当然车上有可能是任何人,但那辆车就是停在那里不走。

  终于那一天来临,钱花光了,我得卖更多小提琴才行。我把小提琴藏在楼下杂物间的天花板上,放在一堆电线旁边,结果却发现那些货竟然不翼而飞。我没有别的存货了。如果不是我在嗨的时候说溜了嘴,就是有人看见了我去杂物间。

  我们又回到了原点。只不过这次没有“我们”了。到了该退房的时候,还要打今天的第一管小提琴,这次得去街上买。当我准备结清两个多礼拜的房钱时,才发现身上没有一万五千克朗。

  于是我做出最合理的行为。

  逃跑。

  直接穿越大厅,跑到街上,穿过公园,朝大海的方向跑去。没有人追上来。

  我溜达到夸拉土恩区买药,但放眼望去,一个穿阿森纳队球衣的人都没有,只看见眼神空洞、身心麻木的毒虫拖着脚步四处寻找药头。我跟一个想卖我甲安的家伙聊了一下,他说已经好几天没有小提琴了,货源好像断了,但有传言说有些药头在布拉达广场兜售最后几包小提琴,要价五千克朗,他们要拿这笔钱去进一周份的海洛因。

  我身上当然没有五千克朗,所以我知道自己麻烦大了。我有三个选择:卖、骗、偷。

  第一是卖。可是我还有什么可以卖?我连自己的妹妹都已经卖了。我突然想起那把敖德萨手枪,它放在排练室里,夸拉土恩区的巴基斯坦人一定愿意掏五千克朗来买一把具有连发功能的手枪。于是我往北走,经过歌剧院和奥斯陆中央车站。但排练室像是被人破门行窃过,门上换了新挂锁,功放也都不见了,只剩下鼓具。我四处寻找那把敖德萨手枪,却找不到,一定是被拿走了,操他妈的小贼。

  第二是骗。我拦了一辆出租车,叫司机往西开到布林登区。我一上车,司机就一直念叨着叫我一定要付车钱,他还真会看人。我叫司机在铁路前的马路尽头停车,迅速跳下车,穿过天桥,甩掉了他。我穿过创新中心地铁站,不停地往前跑,尽管后头根本没人在追。我之所以奔跑是因为我得赶时间,至于为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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