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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与开膛手杰克

作者:[美]琳西·斐 时间:2023-02-06 17:44:51 标签:[美]琳西·斐

  「这个对话刚开始进行得有一搭没一搭的,可是既然我们在喝大杯琴酒,他又是个好骗的家伙,很快他就开始吹嘘他多有钱了。『我上星期刚放假,就直接回伦敦了。我们这批人上次进城已经是两个月前的事了,『他这么说,『我很急着想找到我一个弟兄。』

  「『你那同伴欠你什么吗?』我问道。

  「『不是这样的。但我还是必须找到他。』

  「『那是为什么?』

  「『你知道吗,他犯下谋杀案。』

  「嗯,你可以拿身上最后一毛钱来打赌,在我听完整个故事以前,我是绝对不会让他离开我的视线。我尽可能装出一副震惊的样子——这倒不难,因为我确实相当惊愕。

  「『谋杀!他为啥这么干?抢劫抢昏头了吗?还是跟人干架了?』

  「『恐怕比那还要糟。我的朋友是个非常危险的家伙。』

  「『什么意思?帮派分子?』

  「他摇摇头,然后若有所思地低头说道:『就我所知,他是独自行动的。』

  「我坐着等他继续说,而当他看出我仔细听着他的每句话时,他说道:『你知道吗,我们上次来这里的时候,有个女人被杀了。那是我朋友干的,或者说我是这么相信的。而我要很遗憾地说,他成功逃走了。』

  「『你吓到我了!』我惊呼一声,因为我禁不住认为他在讲的是玛莎·塔布兰;突然间,光是看着他就让我全身发凉。『你真该觉得可耻,现在白教堂市集的每个姑娘都听怕了关于刀客的谣言,你竟然还跟我讲这种故事。『

  「『你不相信?我是句句实言。』他这么说,『我在军团里有个朋友,我从没碰过比他更好的伙伴。他样样都好,却有着空前火爆的脾气。上次我们在城里的时候,他在这里碰到一个姑娘。刚开始的时候,一切看起来无伤大雅。我们逛过一间又一间酒吧,但后来他就把带她到一条暗巷里去了。我在那里等了好几分钟。他们却一直没有回来,那时我就知道事情不对了,可是我还是继续等。总之,我已经告诉你故事的结尾了。从那个可怕的晚上以后,我再也没看到强尼·布莱克史东,但就算这是我人生中的最后一件事,找也要找到他。』

  「接着他安静了一会儿。但很快他又回过神来,注意到我坐在那里。『我没吓到你吧,有吗?我并不想给你添麻烦,但这件事害我心情沉重。我的任务很清楚,那就是必须有人找到他,而且动作要快。』」

  「等一下,」福尔摩斯插嘴说道,「这个卫兵,他相信他失踪的同僚也必须为其他谋杀案负责吗?」

  「看来这个问题很困扰他,」梦克小姐冷静地回答,「所以我试着要向他多套些话,但我看起来想必太过激动,以致他觉得他讲够了,就此闭嘴。他只是一直跟我说他很抱歉让我不安了。在那之后,连要弄到他的名字都麻烦得要死。我只好让自己看起来有点头晕的样子,并且对他说:『我得回家罗……』然后他就揽着我的手臂,带着我往外走。我在门阶上一个踉跄抓紧他的夹克,他则是像个体面绅士一样扶着我站好。不过就在那一瞬间,我已经从他的兜里捞到宝了。」

  「你偷了他的皮夹?」福尔摩斯难以置信地说。我必须坦承,我很感激他这么一句惊叹之词让我搞懂她做了什么。

  「请见谅,」她脸红了,「我太习惯这样讲话,不过这个工作用不着落切口(注:「落切口」(voker Romeny)指的是讲伦敦贫民阶级的语言,也称为江湖黑话,福尔摩斯很可能经常在其专业领域上频繁运用。)。没错,我摸走他的皮夹。他的名字叫做史蒂芬·邓乐维。」她说完了。

  福尔摩斯跟我惊异地面面相觑。「梦克小姐,」我的朋友说道,「你做得很棒。」

  她微笑了,显得有点害羞。「这招确实干得够漂亮,我也很自豪。」

  「可是,我担心你在偷走那家伙皮夹的同时,也断了一条很重要的后路。」

  「喔,福尔摩斯先生,别担心这个,」她大笑着回答道,「我把皮夹放回去啦。」

  在那时候,我们听到楼下传来一阵闷糊糊的争执声。在我们猜出声音来源以前,两只脚伴着两根拐杖的奇特声响急迫地逼近我们的客厅。几秒后,福尔摩斯认识的熟人中最奇特的一位,就像一阵冬季强风似地刮进房间里。

  中央新闻社的罗兰·K·范德温大约三十岁,身材高得不寻常,几乎跟福尔摩斯相当,但他看来没那么高是因为孩提时代罹患的小儿麻痹,让他直不起腰来。他有一头放荡不羁、几近白色的亮金乱发。这种发型再加上孱弱的腿,还有靠拐杖支撑的小跳步,造成他在我心中有种刚刚被电击过的深刻印象。我记得范德温曾在某次业余拳击赛时,看过福尔摩斯打拳,而他对我的朋友有着极高的评价,偶尔他还会打电报通知福尔摩斯一些在通讯社里刚传开的消息。虽然如此,范德温亲自跑来还是很令我震惊。而他也在迅速爬上楼梯以后,呼呼地喘着气。他那只总是盖在破旧条纹大衣下的右手,抓着一张小小的纸片。

  「福尔摩斯先生,我有件拖延不得的事情要跟你讨论,但我在楼下却碰到严重的阻碍,你的房东太太真是非常粗鲁又固执。天啊!她又来了!夫人,我已经解释过,他忙或不忙,对我来说真的是完全不重要。」

  「没关系,哈德逊太太,」福尔摩斯喊道,「范德温先生很少在上流社会走动。要是可以的话,请你谅解,现在就让我们自己谈吧。」

  哈德逊太太用她紧握着的那条茶盘擦拭巾揩了揩手,再用像是看见有毒昆虫似的眼神瞪了范德温先生一眼,然后才转身下楼煮饭去。

  「范德温先生,你每次来访,那免不了打扰我们居家生活的平衡。当然,华生医师你已经认识了。但请容我介绍我们的新帮手,玛丽·安·梦克小姐。现在,不管你得到的是什么,就拿出来让我们瞧瞧吧。」

  我们全都聚集在桌子旁,仔细看着范德温先生带来的奇特书信。我大声读出这封用鲜红色墨水写成的信,内容如下:

  亲爱的老板

  我一直听说警察逮到我了,可是他们没抓到我呀。他们一副很聪明的样子,还讲什么走对了路,害得我大笑。关于皮围裙的笑话,我真是笑坏了。我要攻击妓女们而且我会剥她们的皮,直到我被扣住。上一个工作成果很棒。那位女士连尖叫都来不及。他们现在怎么可能抓到我。我很欣赏我的工作成就而且还想重新开始。你们很快就会听说我玩的那些有趣小游戏。我把上次干活弄到的某个很不赖的红色玩意儿,装在一个姜汁汽水瓶里好用来写字。可是那玩意儿变得太浓,跟黏胶一样,反正是不能用了。我希望红墨水够合适了,哈哈。我下一回要把女士的耳朵切下来,送到警官那里去。这只是为了好玩,要是你,不会吗?先扣住这封信等我多做一点活,再原文照登。我的刀子这么好又这么利,如果我有机会,立刻就会开工。祝好运,

  开膛手杰克敬上

  (希望你不会介意我用的这个名号)

  附注:在我把所有红墨水从手上弄掉以前,没办法把这封信拿去寄,真可恶。到现在还是弄不掉。他们现在说我是个医生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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