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来·法拉先生
这会儿没有人搭腔。
“牧师说,尤里西斯在家里恐怕是个讨厌的家伙。”珍妮还是没有离开早先的话题。
“这样啊?”碧翠对这本古典文学的花边新闻倒颇有兴趣。“怎么说呢?”
“牧师说他‘肯定是老想着发明一些小东西,他太太潘妮洛也一定很高兴他不在,可以让她自由一阵子。’——这道牛肝煮得太软了啦。”
爱莲走了进来,像平常一样,从容不迫地帮自己从餐桌上取了些菜肴。
“唔!”露丝叫了声:“好重的马房味儿!”
“爱莲,今天你回得迟了些。”碧翠带着询问的口气招呼她。
“她是学不会骑马了,”爱莲嘀咕道:“她甚至连上马鞍都不行。”
“也许白痴是没法儿骑马的。”露丝附和着。
“露丝!”碧翠加重了语气斥喝一声。“宅院里那些孩子们并不是白痴啊。他们甚至也不是低能,只不过学习比较困难罢了。”
“反正,他们的动作就像白痴嘛,如果你的动作像白痴,谁看得出来你究竟是不是?”
没有人能回答露丝的话,午餐桌上一下子安静下来。
爱莲就像饥饿的小学生一样,目不斜视地只顾吃着,很快.就把午餐吃完了。西蒙拿枝铅笔在报纸边缘计算着数目。
露丝因为方才在牧师家的饼干筒里偷了三块饼干,躲在厕所吃了,现在只能把眼前的午矮拢成一堆,像城堡一样,而淌在周围的肉汁正好算是壕沟。珍妮则兴高采烈地享受着盘里的食物。碧翠悠然望向窗外的景致。
在远处山顶的另一头,地势朝着海岸以及西势镇密集的屋顶那边倾斜下去,绵延了好几英里。而这一头则是比较高的山谷,海峡那边的大风吹不过来,又向着太阳,几棵大树因此长得高大挺拔,甚至散发着几分魅力。这份景致,在敞亮中又带着神秘的宁静。
实在是很好的一份产业——一份丰富美好的产业。
碧翠暗暗地期许西蒙能好好地继续经营下去。过去,有几次她不免有些——不,不能说是担忧——也许可以说有些疑虑吧。西蒙的性格太多面了,就像水银一样变化多端,这并不是农场继承人一般的性格。这份名叫“莱契特”
的产业,在周围好几份产业中,是惟一没有换过主人的,碧翠希望在未来的几百年里,这里还是能一直住着他们姓亚叙别的家人——就像此刻围坐着餐桌的骨架细致、脸孔修长的亚叙别家人一样。
“珍妮,你非得这样把果汁溅得到处都是不可吗?”
“碧翠姑姑,我不喜欢马铃薯这样一块块的嘛,我喜欢煮得软软的。”
“那你就小心把它捣成泥状嘛。”
在她还是珍妮这个年纪时,她自己也喜欢把马铃薯捣成泥,而且就在这张餐桌上。这张餐桌不知围坐过多少亚叙别家的人——这些人当中,有的在印度害热病死了,有的在克里米亚受伤死了,有的在昆士兰饿死了,有的在海角感染伤寒死了,也有的在海峡殖民地罹患肝硬化死了。但不管如何,在莱契特这份产业上,一直都有亚叙别的家人住着。他们也都能好好经营这份产业。每隔一阵子,难免也会出个不肖子——就拿她堂弟华德来说吧——但老天有眼,这些不肖子总是排行较小、没有继承权的,即使他们挥霍成性,也不至危及莱契特这份产业。
诚然,女王从来也不会到这儿来用餐,逃难的骑士也不会到这儿来躲避,但是三百年来,它一直屹立在这片草原中,它一直是中产农民的好住处。在这三百年中,有两百年是住着亚叙别家人。
也许正是它的单纯,让它这样存留下来的吧。它一点也没有伪装,也不追求什么虚荣。它的好处就是它的脚踏实地。而在山谷另一端,“喀莱尔”庄园则像个贵夫人一样傲然耸立着,可它原先的主人——列丁罕一家早就不住在那儿了。列丁罕家人一直将他们的才智和财富恣意挥霍,他们只是把喀莱尔的产业当做他们的靠山,当做钱囊,当做装饰,却一点也没把它当成世代传承的家产看。
几百年来,他们像孔雀一样傲视着这个世界:有的是总督,有的是冒险家,有的是宫廷里的弄臣,有的是浪子,也有的是革命分子,喀莱尔一直供他们恣意而行。如今呢,留下来的只是他们的照片罢了。而他们的大宅院则改成了寄宿学校,住着一群存款阔绰、思想前进的富人家骄纵的子女。
然而莱契特仍住着亚叙别家人。
第二章
等到碧翠吃完饭,开始倒咖啡时,两个孪生姊妹早就溜得无影无踪,自个儿玩儿去了——这一天是她们的“半假日”,下午不上课。爱莲匆匆吃完饭,又回马房工作了。
“今天下午您要用车吗?”西蒙问。“我答应老盖兹先生,要用拖车帮他从西势镇运一头牛回来。他的车坏了。‘”我不用车,“碧翠一面回答,一面想着是什么原因让西蒙答应做这种枯燥的差事。但愿不是因为盖兹先生的女儿——那个长得挺漂亮,却是傻乎乎的一个平凡女孩儿。盖兹先生是他们所拥有的三座农场中最小的一座——维塞农场——的承租户,平常西蒙对盖兹喜欢投机取巧的态度并不怎么欣赏。
“好吧,如果您真想知道,我就说吧,”西蒙一边站起来,一边说:“我想去看朱恩·凯伊主演的新影片,在帝国戏院上演。”
西蒙这种不逼自招的坦白,可以蒙得了其他人,却蒙不了碧翠。她对这个侄儿太了解了,他先抛出的两个球,目的就是要让你无暇顾及他第三个球所耍的花样。
“您要我带什么东西回来吗?”
“如果你有时间,也许可以到西势镇地区办公室拿张新的公车时刻表回来。爱莲说他们开了新的路线,可以经过格斯到喀莱尔来。”
“碧翠,”从前廊传来了呼唤声:“你在家吧,碧翠?”
“裴克太太,”西蒙趋上前去迎接。
“进来吧,南丝,”碧翠也招呼着:“进来同我喝杯咖啡吧。其他人都吃好饭走了。”
这位牧师太太进了屋子,顺手把空篮子搁在餐台上,愉快地轻叹一声,优雅地坐下来,应道:“我倒可以来一点儿。”
当地的人们提到裴克太太时,总会附加一句:“你知道的,就是南丝·列丁罕嘛。”尽管她下嫁牧师、投身朴素的乡下牧师馆而震惊当时的社会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当时的南丝不仅是个风华绝代的美人,甚且被视为大众共同的珍宝。报纸常把她当成大明星一般来捧着。每当她从某个地方经过,人们莫不是高高地站在椅子上争看她的风仪,使得交通为之中断。她在别人婚礼中担任伴娘的风采,也不知风靡了多少人。她一直如此得安详可爱,让人不得不叹服。任谁也没料到,她竟闪电般地决定嫁给了乔治·裴克。新闻界和一般的仰慕者在震惊之余,想尽办法试图阻拦,也有趁机极力表达爱慕之意的,但乔治·裴克终究赢得美人归。他是个瘦高个儿,脸孔像只聪明而还不难看的猩猩一样。此外,如同《喀莱恩日报》社会版的编辑说的:“一个传道士!想想看!水泥工只怕比他还要有情调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