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加莎·克里斯蒂秘密笔记
十三号笔记本中的本书笔记紧随《死亡终局》,后跟《致命遗产》,这个顺序对应了出版的顺序。十三号笔记本中的头一个有趣之处,是《空谷幽兰》的构思过程中曾有两个书名被考虑过,两者都反映了完稿小说中的一些元素。这些事件发生在一个悲惨的周末,许多人物都在不断怀念旧时快乐的日子——这一主题贯穿小说始终。
悲惨的周末
返程
伊丽莎白·萨弗纳克[亨里埃塔]
露西·安格卡特尔
格温达——她外甥女[米奇]
约翰·克里斯托/李奇微
格尔达·李奇微
维罗尼卡·克雷
爱德华
亨利·安格卡特尔
一大早,安格卡特尔太太——格温达——可怜的格尔达,等等[第1章]
隔壁的赫·波
注意外甥女的名字格温达被弃用了(或许是因为与格尔达很相似),改成了米奇。但从写作《沉睡谋杀案》的最新时间表(参见第7章)来看,可能也与那部小说中的格温达有关。约翰·克里斯托(医生)的备选名字,李奇微,后来变成了他所研究的疾病的名字。
情节要点简要地分布在十三号笔记本中的六页上:
约翰在咨询处——换挡——因格[尔达]而生气——伊丽[莎白]以及她出色的车技
爱[德华]在工作室里
爱德华——神经质——狡猾的聪明人
要点
格尔达,率直的样子,因为她发现约翰的通奸行为
安[格卡特尔]太太——十分暧昧
爱德华——爱恋伊丽[莎白]。
伊丽[亨里埃塔]―试图非常巧妙地阻挡格
一点黏土,暴露了她自己
以格尔达企图杀伊丽结束
更多的要点可以从三十一号笔记本中挑选出来:
格[尔达]拿手枪——向约翰射击——把手枪放进编织袋——或者把手枪放进长沙发下的狐狸披风和钱包里。亨里埃塔发现了——把手枪放回收藏架
警长来找亨利爵士——打听手枪的情况。另一把手枪丢了吗?
亨利爵士搪塞——最后说是的
是在手枪皮套里的吗?
是的
皮套在维[罗尼卡]小屋附近的路上找到——树丛里?
格尔达带出两把手枪——<用其中一把射击>把皮套放在维的毛皮披肩里,然后射击——丢进编织袋,另一把放在约翰的尸体旁,或者跟踪约翰进入小屋——丢下皮套——回来跟踪他到池边——向他射击——回到家中藏起手枪?
在验尸审讯时发现了手枪?格杰恩从鸡蛋里拿出手枪——把它放进了书房。
亨里埃塔的确试图阻挡格尔达,不过她并没有使用“一点黏土”的诡计。她也没有为了诬陷维罗尼卡·克雷而把手枪放进她的毛皮披肩里,不过在舞台剧的改编中,手枪在维罗尼卡的手提包中被发现。克里斯蒂凭借她所特有的丰富创意,简要地勾勒出了几种用手枪和皮套诬陷他人的手法,并在小说中分别使用了这些要点中的一些元素——两把手枪、亨利爵士失踪的手枪、格杰恩和鸡蛋。
克里斯蒂在三十二号笔记本中列出了一组已经重新排序的字母序列(但不知何故,没有F.G和I),不过这个序列与小说并不完全相符。注意她在这里用“回声”指称小说,这个书名反映了丁尼生引语的最后一句话:
《回声》的结尾
赫·波在泳池边的座位上——警长的人来回走动——格兰特来到他面前——捉弄他
A.必须找出刚才开火的手枪——克[雷]太太没有时间藏手枪——肯定把手枪藏在了附近[第26章]
B.他们都有动机——安太太和戴维——埃德蒙德和亨里埃塔。波说案情解答——离开正轨,而非逼近真相——格[兰特]说有时我认为他们都知道——波说他们的确知道。[第26章]
C.安太太——关于真相——会很满意[第27章]
H.米奇停止婚约[第27章]
D.波在家——警长——他们找到了手枪[第26章]
E.米奇和爱德华和汽油[第28章]
J.波和亨利艾塔找到了手枪皮套[第29章]
致命遗产
1948年11月12日
世间事,也有涨潮时节,及时把握,便能致富……
——莎士比亚,《朱利尤斯·凯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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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登·柯罗德在一次空袭中遇难,他年轻的新婚妻子罗莎琳继承了一笔财产。赫尔克里·波洛由于一起神秘的死亡事件,来到了沃姆斯利·威尔,他发现柯罗德的家人急需钱财,有充足的理由杀害罗莎琳。那么,为什么死的不是罗莎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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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遗产》又是一部书名出过麻烦的小说(像《命案目睹记》和《奉命谋杀》)。最初的书名是《涨潮》或《潮水》,后来发现泰勒·卡尔德威尔最新的小说名叫《潮水》。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散布在十三本笔记本中的三十页笔记中,没有一处提到书名《奉命谋杀》(或者本书最终的美国版书名《潮水》)。在小说正文中,引语出现在第二部第十六章。其实,书名,以及作品本身的源起过程,都要复杂得多。在日期为一九四七年九月的一封书信中,克里斯蒂的经纪人提到了《奉命谋杀》的一个修订版,以及“修改工作非常出色”。这段话让人痴迷,但依然是个谜,笔记本和现存的通信中都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对其做出解释。
《奉命谋杀》是情节最复杂的克里斯蒂作品之一。首先,没有一桩命案与开始看起来的一模一样。第一桩命案被认定为谋杀,实际却是一起意外;第二桩命案被认定为自杀,实际上的确是自杀(不过克里斯蒂的老读者们会怀疑是谋杀);第三桩命案被认定为自杀,却是一桩谋杀。如此的解答组合在克里斯蒂的作品中是独一无二的。
除此之外,彼此独立的佛兰西斯和罗利·柯罗德,以他们各自的附属情节,使得真正凶手的计划更加复杂,最终造成了他们的同谋者的暴死。然后,还有第一具尸体身份上的问题。他是伊诺克·阿登吗?罗伯特·安德海还活着吗?他是在蓝野猪发现的那名死亡的男子吗?如果尸体不是他,那又是谁呢?这种情节发展模式还在《牙医谋杀案》中运用得十分出色,而运用在《命案目睹记》中的效果则要差得多。
这种复杂性也部分反映在了笔记中,主要是因为本书的笔记大部分时间都与《借镜杀人》和《沉睡的谋杀案》交织在一起。在笔记中,《奉命谋杀》的暂定书名徘徊在“盖住她的脸”和“镜子”之间,“盖住她的脸”一度是《沉睡的谋杀案》的书名,而“镜子”则是《借镜杀人》的速记形式。两个书名分别使用了三次,但每次都后跟《奉命谋杀》的人名和情节。值得牢记的是,这三个书名都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都可以在调整幅度极小的情况下,用在任何一部克里斯蒂的作品上,与之相对照的是,《东方快车谋杀案》和《人性记录》这样的书名就非常精确,不可能随便替换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