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蓝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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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我不会回去墨西哥湾地区,但是这个时节已经不适合北上,北边太冷了。也许直接南下找个海岛去晃晃,牙买加是不错的选择,那里有好音乐,找一间海滩上的茅屋,在牙买加的海滩茅屋过冬,一周抽个一磅烟丝,融入当地人的生活……或许一周两磅,然后找个人来和我同住茅屋。我开始幻想萝丝可跟我在一起,她穿着制服衬衫的美妙画面真是令人心旷神怡,那蓝色衬衫穿在她身上可真紧啊,这辈子还没看过这么棒的衬衫。在牙买加海滩的烈日下,她的衬衫就变得太多余了,但我想对我来说,这还不算是个问题。
真正让我想不透的是她眨眼的动作。她拿走我的咖啡杯时,说我有好看的双眼,然后就跟我眨眼睛。这一定有特定的含意,对吧?至于我的双眼,倒不是第一次被人称赞。我以前曾跟个英国女孩交往过一阵子,她就喜欢我的眼睛,老是把这件事挂在嘴边。我有湛蓝的双眼,也有些人说它们就像北极海里的冰山似的。如果我认真起来,我可以不眨眼睛,瞪着人看就把人吓得半死,很有用。但是萝丝可眨眼的动作是我今天遇到最棒的事,事实上除了安诺餐厅的炒蛋还不赖以外,这是今天唯一有意义的事。炒蛋到处都有,萝丝可却只有一个,所以我只能靠想念她来填满这空虚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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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点过后不久,走廊外的大门就打开了,一个穿着制服的男人走进来,手上拿着手写板跟一把霰弹枪。我上下打量了一会儿,知道他是个南方人,一个很有「分量」、身上肉很多的家伙。他的肤色偏红,挺着一个大啤酒肚,脖子很粗,眼睛很小,一身绷紧而沾满油脂的制服几乎包不住他,可能在政府为了盖监狱而强占这片田地之前就在这里出生。他是史白维副典狱长,晚班警卫中官阶最高的,因为人手不足而备感困扰,不得不亲自下海「接客」,用他那双肤色像农夫的大手拿着霰弹枪。
他认真看着手写板。
「你们俩哪个是哈伯啊?」他问。
他的嗓音很高,跟他的大头不太相称。哈伯举手后马上又放下,活像个小男生。史白维用小眼睛瞥他一眼,上下打量了一会儿,像只蛇看着猎物似的。他咕哝了两句,用手写板指挥我们,我们排队走出去,哈伯看来面无表情,默默接受一切,像是个筋疲力尽的小兵。
「向左转,沿着红线走。」史白维说。
他用霰弹枪往左挥舞,墙上大约腰部高度的地方漆了一条红线,是标示着防火巷的线。我猜沿着线可以走到外面,但是我们却往反方向走进监狱里,而不是走出去。我们沿着红线穿越走廊、上楼、转弯。哈伯走在前面,我跟着,史白维拿着霰弹枪殿后。四周一片黑暗,只有微弱的紧急照明灯。到了一处阶梯的平台上,史白维叫我们停下。他用钥匙打开一具电子锁,这个锁的作用是在警报启动时把防火门弹开。
「不准讲话。」他说,「这里的规矩是,无论什么时候,熄灯后绝对不能出声,你们的牢房在右边的尽头。」
我们从防火门走进去,监狱的恶心气息迎面而来,那是无数丧气的男人在夜里呼吸所发出的气息。我们几乎是摸黑走进去的,只有一盏夜灯发出微弱光芒。我知道里面有一排排牢房,但不是眼睛看到的,而是凭感官察觉的──四处都是晚上的微弱声响,有呼吸以及打鼾的声音,有人说梦话,有人抽抽噎噎哭着。史白维领着我们走到最后一排,手指着一间空牢房,我们进去后史白维把栏杆关上,栏杆就自动锁了起来,然后他才走开。
在阴暗的牢房里,我只看得到一个上下铺、一个洗手台和一个马桶,没什么可以活动的空间。我脱下大衣丢到上铺,上去后把床铺平,枕头则放在远离栏杆那边,我比较喜欢这样。床单与毛毯都已经很老旧,但是味道闻起来已经够干净了。
哈伯在下铺安静地坐着,我上过厕所后在洗手台冲脸,然后回到床上,把鞋脱下放在床边,我想要随时可以找到它们,因为我不想让人偷走这双好鞋。这双鞋是多年前我在英国牛津买的,当时我驻扎的一个空军基地就在那座大学城附近。这双鞋又大又重,除了鞋底够硬之外,鞋底跟鞋面的接缝也够牢。
这张床对我来讲太小了,但是大部分的床都是如此。我躺着倾听监狱里的各种声音,然后又闭上眼睛跟着萝丝可一起神游牙买加。我一定是想她想到睡着了,因为醒来时已经是礼拜六,我人还在监狱,更糟糕的一天才要开始而已。
第6章
我在明亮光线的照射下起床。监狱里没有窗户,日夜的照明都需要靠电灯,七点一到,整个建筑里面到处充满灯光,没有黎明前的黑暗,也没有黄昏时的薄暮,一接上电源就有光线。
光亮的监狱还是监狱。牢房前面是一整面栏杆,有一半可以利用转轴充当房门使用,双层的床铺占去牢房的一半宽度,床的长度则几乎已经等于房间的深度。后面那堵墙边有钢制的洗手台以及马桶,每一面墙都是砖头和混凝土砌起来的,全部都涂上一层厚厚的漆,而且感觉很厚重,让人有一种置身碉堡的感觉。我头顶的天花板很矮,也是混凝土做成的。这间牢房让人分不清楚墙面、地板与天花板,像是一个用石头打造出来的狭窄空间,让人可以勉强住在里面。
牢房外面,夜晚不停的喃喃低语已经换成了白天的喧哗声,在这个金属、砖石与混凝土打造的空间里,所有的噪音都被扩大,而且声音不断在里面回旋,让人觉得有如置身地狱。栏杆外的视野是一片空白,我们的正对面是一堵墙壁,我在床上躺着,从这个角度没有办法看到同一排牢房的情况。我掀开毛毯,找到我的鞋子穿上并绑好鞋带,然后又躺下哈伯则在下铺坐着,他那双皮帆船鞋摆在水泥地板上。不知道他是昨晚到现在都一直这样坐着,还是也睡了一觉?
第二个在我眼前出现的是清洁工,他站在我们的栏杆外面,是一个带着扫把的老头子,一个满头雪白蓬发的老迈黑人,因为太老而驼着背,就像只干瘪的老鸟一样脆弱。他一定有八十岁了,而且一定在里面待了六十年,那一身橘色囚衣几乎已经洗成白色了。或许是在经济大萧条时代偷了一只鸡,对社会的亏欠到现在还没还清。
他的扫把在走廊地板上随意舞动,弯曲的脊椎迫使他的脸必须面对地板。他的头往左右转动,活像是个在换气的游泳选手。看到哈伯跟我以后,他停了下来,撑着扫把休息并且摇摇头,若有所思似的发出咯咯笑声,然后又摇摇头。他边走边笑,笑声中反映出他的感激与愉悦,那感觉好像是经过那么多年以后,上帝终于让他看到神话中的动物,像是独角兽或美人鱼之类的。他一直想要讲话,而且举起手来好像要宣布重大消息似的,但是每次他都欲言又止,因为略略笑而说不出话来,不得不撑着扫把休息。我没有催促他说话,我可以等,反正我有整个周末的时间可以消耗,而他总有办法在挂掉以前开口吧?
「喔,真是……」他开口笑着说,但是我却看不到牙齿,「喔,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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