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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蓝调

作者:李查德 时间:2023-01-09 00:39:23 标签:李查德

  我慢慢开了七、八英里以后,开始在找一个地方。沿路左右两边都是颠簸不平的泥土车道,大约每半英里就有一条这样通往田野的车道,四处绕圈圈,也不知道通往哪里。我不知道这些车道的用途,大概是农夫们集体停放收割机的地方,但也不知道何时会派上用场。我在找其中一个车道,是我之前看过的,它就在这条路右边某个小树丛的后面,前后几英里只有这么一个可供遮蔽之处。礼拜五我在监狱巴士上面曾看到那条车道,从亚拉巴马州回马格瑞夫的路上又看到一次,那是个密密麻麻的树丛,今天早上它被包围在雾气里面。那是一个小型的椭圆形灌木丛,就矗立在路旁,后面被一条泥土车道包围住,绕出来之后又跟道路会合在一起。

  我看到了,它就在前方几英里的地方,树丛在地平在线看起来只有一小团黑黑的,我继续朝它前进,一边打开置物箱掏出我的自动手枪,把它插在身旁座位的坐垫夹缝里。那两个家伙还是跟在我后面四十码处,到了距离树丛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我把车子打到二档,踩下踏板,老宾利车发出巨大响声后往前疾驶,到了泥土车道后,经过一阵车轮的摩擦与车身的颠簸,我把车驶离路面,转进树丛后方停下,抓着手枪就跳下车。我刻意让门开着,看起来好像我急忙下车后直接潜进左边树林里。

  但我却是朝另一个方向跑,也就是往右边跑。我像跳舞般绕过车头,跑了十五英尺的距离后匍伏趴在花生田里。我爬过灌木丛,预料他们的车子会停在宾利车后方,所以我让自己的视线与车道齐平,全身趴在湿润红土地的坚硬茎梗上,用叶子做掩护。接着我必须等待,我猜他们在我后面六、七十码处,他们并未察觉我突然加速。我喀哒一声把保险打开后,就听到棕色别克轿车的引擎声以及突然煞车的声音,他们把车停在我眼前的车道上,就在宾利的后方,旁边就是树林。他们离我只有二十英尺。

  这两人都是相当精明的家伙,我看过比他们逊一百倍的瘪三。坐在前座乘客位子的那家伙在他们转进来以前下车了,他以为我在林子里,所以想从后面拦截我。开车的那个从驾驶座跨到另一边座位,他下车处变成离树林比较远,刚好就在我面前。他手握一把枪,背着我跪在地上──如果我真的躲在他推断的那个位置,他就可以用别克轿车当作掩护,躲在后面观察我在树林里的动静。我必须让他移动,我不希望他待在车子旁边,等一下我还需要用车子,不希望它受损。

  他们怕的是树林。他们觉得:既然我大老远把车开到前后几英里唯一的一座树林,哪有可能躲在田里面?这种「声东击西」的策略是最常见的,他们连想都没想就上勾了。车子旁边那家伙一直凝视着树林,我则盯着他后面,用我的「沙漠之鹰」瞄准着他,刻意压低呼吸声。他的搭档则在树林里用匍伏前进的方式搜寻我,很快他就会出来让我看见了。

  五分钟以后,他出来了,手上的枪举在胸前,躲在别克后面,刻意与宾利轿车保持距离。他爬到搭档身旁,两人彼此都耸耸肩。然后他们开始看着宾利轿车,怕我可能趴在车内地板上,或者躲在高贵的铬制散热器后面。刚刚从树林爬出来那家伙独自在土地上匍伏前进,刻意让别克轿车帮他挡住树林,此刻他就在我眼前,却还盯着宾利轿车的底盘下方,看我是不是露出了马脚。

  经过宾利轿车的车身时,他都是用双肘撑着前进的,所以一直听见他嘴里不知道在咕哝些什么,频频喘气,然后他又大老远往回爬行,回到搭档身边。他们分散到车身两边,到别克车头的两侧才慢慢站起身来,走过去检查宾利轿车的内部,然后又一起走到树林边缘,探头张望树林里的暗处,但就是找不到我。接着他们又走回来,一起站在泥土车道上.远远离开两辆车子,在橘红色的天空下一起望着树林,始终背对着花生田,背对着我。

  他们不知所措。他们是在城里面混的小瘪三,或许是迈阿密来的,身上穿着佛罗里达州样式的服装。他们习惯的是闪烁着霓虹灯的巷子以及建筑工地,擅长作案的地方是高速公路下方到处都是垃圾的空地,一般旅客不去的地方。到了这上百万亩花生田中的小树丛边,他们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趁着他们俩杵在那儿的时候,我很快从后面给了他们一人一枪,高高瞄准他们的肩胛骨。这把大型自动手枪的枪声就好像手榴弹爆炸似的,四处的鸟儿都被吓得飞上天。在乡间田野打的这两枪,就像两声闷雷一样不断回响,我的手也感受到后座力的撞击。那两个家伙双脚一软,脸部着地,趴倒在树林边离车道比较远的地方。我抬头查看,他们脸上都出现死人才会有的那种呆滞与茫然表情。

  向他们走过去时我仍然握着枪。他们确实是挂了──我看过的死人非常多,他们跟其他死人的模样并没有差别。麦格侬子弹击中他们背部比较高的位置,那地方都是一些直接通往脑部的大动脉与血管,子弹把他们打得血肉模糊。我在周遭的一片寂静中看着这两个家伙,脑海同时淳现出乔伊的身影。

  接下来该是干活的时刻了。我走回宾利轿车,关上保险后把「沙漠之鹰」放回座位上,走到他们的别克车旁,把钥匙拔出来。我打开后车厢,想看看里面装了什么。这两个家伙的死并没有让我的心情变糟,但是如果我能发现些什么,我的心情会变得更好,像是点二二口径的自动灭音枪,或者是四双橡胶鞋套或四套尼龙工作服、几把五英寸长的刀子,诸如此类的东西。但是我只找到史白维的尸体。

  他已经死了好几个小时:在近距离被人用点三八口径左轮枪击中额头。枪管跟他的头部大概只距离六英寸。我用拇指在弹孔周围的皮肤抹一抹,仔细一看并没有熏黑的痕迹,只有一些细微的火药粉末被带进皮肤里,那是擦不掉的,因此形成了近距离枪杀的证据,很近──六英寸就会有这种结果,或者八英寸。有人突然朝他开枪,那个迟缓肥胖的副典狱长根本来不及闪躲。

  他下巴有一道疤,是我用摩里森的刀划出来的。他那一双小小的蛇眼死不瞑目,仍穿着一身油渍渍的制服,衬衫被我割破的地方露出了他毛茸茸的白肚皮。他是个大个儿,要把他塞进后车厢,非得打断他的双腿不可,他们大概是用铁锹打的,这样才能从膝盖把他的腿部折起来,把身体塞进去。我看着他的时候一肚子火:他明明知道这案子是怎么一回事,但就是不告诉我。然而这也意味着,无论他有没有泄密,他们都决定把他做掉──他们慌了,他们要封住每个人的嘴巴,这样他们才能安然度过礼拜天。我凝视着史白维死气沉沉的双眼,真希望他还能告诉我一些线索。

  接着我回到树丛边,对两具尸体搜身。我找到两个皮夹以及一张租车契约、一只手机,除此之外没有别的。那张契约是用来租别克轿车的,租车地点是亚特兰大机场,时间是周一早上八点,不管他们来自哪里,都是搭乘早班飞机抵达的。我看了他们的皮夹,没看到机票票根,只有佛罗里达州发放的驾照,地址登记的都是杰克森维尔市,照片跟名字对我来讲都没什么用,还有几张信用卡。皮夹里有一堆现金,全部都归我所有,反正他们也用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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