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蓝调
桌上有一个书架,上面放着一堆堆专业期刊,还有一排厚厚的书,都是技术性的银行杂志跟报告。光是专业期刊就占去了书架好几英尺宽的空间,它们看来枯燥乏味,其中包括没有按期收藏的《银行期刊》,还有两期厚厚的杂志,叫做《银行管理》,跟一些叫做《银行家》、《银行家杂志》、《银行家月刊》、《商业期刊》、《商业周刊》、《现金管理公报》、《经济学人》以及《财务邮报》的期刊,全都按照字母及日期排好,都是过去几年以来的未按期收藏,没有一本期刊是整套的。这整排后面是几本美国财政部的政府出版品,还有两期《银行世界》。他的收藏方式很特别,似乎是选择性的,或许那几期待别厚,是哈伯失眠时的读物。
我则是没有失眠的问题。我正要走出书房去借张床睡觉,但我突然想到了某件事。我回到书桌前又把书架看一遍,让手指沿着整排杂志与期刊的书背往下滑,比对那些夸张的刊名下印的出刊日期。有一些是最近出刊的,其中有两本的收藏是断断续续,但是都收藏到最近一期。有十几本都是今年的,总计整整三分之一是哈伯被解雇而离开银行后的收藏。这些都是为银行家出版的,但是当时哈伯已经不是银行家了,他还是继续订阅这些厚重的专业杂志,拿到手后还是会继续读这些复杂的东西。为什么?
我抽出两本期刊看看封面,都是封面上光的厚重杂志。我拿著书,翻开到哈伯看的那几页,看过后又抽出更多期刊来,翻开他看过的地方,在哈伯的皮椅坐下。我身上裹着他的浴巾,由左而右依序把书架上的期刊看完,从最早一期看到最近一期,花了我一个小时的时间。
然后我开始看书。我的手指在整排沾满尘埃的书籍上滑动,看到两个我认识的名字才停下来。我吓了一跳──是凯尔斯坦与巴托洛穆的陈年巨著,书皮是红色皮革,是他们帮参议院某委员会项目小组写的报告。我把书抽出来,快速翻了翻。这是一本很惊人的书,凯尔斯坦以谦虚的口吻把它形容成「反伪钞圣经」,的确名不虚传。他太谦虚了,这本书真的是包罗万象,他们费尽苦心把历史上已知的所有制造伪钞的技术都记录下来,充斥整本书的范例与实例,都是从破获的案件中取材的。我把整本书放在膝盖上,又整整看了一个小时。
一开始我专注在纸的问题上。凯尔斯坦曾说过:纸张是关键。他跟巴托洛穆在后面弄了一个有关纸张的附录,先前他当面告诉我的东西可以说是附录的浓缩版,包括纸张是棉麻纤维混合制成的,还有化学着色剂,以及交织其中的红、蓝聚合物丝线。纸的制造商是位于麻萨诸塞州达尔顿镇的克兰恩公司。我点点头,我知道这家公司,还记得那厚重的卡纸以及淡黄色的棉纸封套,我还挺喜欢的。自从一八七九年以来,那家公司就一直为财政部提供印钞的纸张,每次都是在重兵戒护之下用装甲车运纸到华盛顿,过去一个多世纪以来都是如此,连一张纸也没有失窃过。
接着我从附录往前翻,开始阅读正文的部分。我把哈伯那一堆书都迭在书桌上,随手抓来再读一遍。有些我读了两、三次,不断反复看着那些凌乱散落的艰涩文章与报告,一边比对,一边交叉查询,试着去了解那些难懂的语汇,然后又不断把那一大本参议院的红皮报告书拿来看。里面有三段是我不断来回推敲的。第一段提到哥伦比亚波哥大市有一个成立多年的伪钞集团;第二段讲的则是更早就开始在黎巴嫩进行的伪钞活动──在很久以前的内战期间,基督教长枪党就曾与亚美尼亚的刻版画家合作印制伪钞;第三段则是有关化学的基础知识,有许多复杂的化学程序,但有些字是我看得懂的。我一再来回推敲,慢慢晃到厨房,拿起乔伊那张变成空白的清单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又走回寂静的书房,靠着一小片光线坐下,大半夜都在沉思与阅读中度过。
※※※
我没有睡着。相反的,我整个人都醒了起来,乐得不得了,同时因震惊与激动而颤抖,因为等到我把东西都读完时,对于纸张的取得方式与来源已经一清二楚了,也知道去年一整年那些冷气机纸箱里装的到底是什么,不用去亚特兰大查看也知道。我知道了。克林纳在仓库里面囤积什么东西?每天卡车载进去的是什么?乔伊那张纸上的标题──「E Unum Pluribus」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把那句立国箴言颠倒过来?在只剩下二十四小时的时刻,这一切都有了解答。这件事从头到尾、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全部都已经被我看透。而且我得说,这种犯罪行动还真他妈的聪明。凯尔斯坦老教授说那种纸无法取得,但是克林纳证明他是错的,他找到了取得的方式,简单无比的方式。
我从桌子旁边跳起来,直接跑到地下室,迅速打开烘衣机把衣服全部拿出来,在水泥地板上穿上衣裤,浴巾就留在原地,再跑回厨房把所有需要的东西都装进夹克里。然后跑出屋外,任由那扇被撬开的大门在那儿摇晃着,跑过砾石路面去开宾利车,发动后把车倒出车道,沿着贝克曼车道呼啸而过,左转开进闹区。此时整个小镇寂静无声,我经过安诺餐厅离开镇上,再度左转走上那条通往瓦伯顿的路,放胆把这辆尊贵的老车催到我能承受的最高速限。
宾利车的头灯不太亮,因为那已经是二十年前的老设计了。那晚的天色晦暗不明,还有好几个小时才到破晓时分,那阵暴风雨所遗留下来的一些乌云还围绕在月亮旁。整条路弯来弯去,而且路面铺得中间高、两边低,沿路又都凹凸不平,还有暴风雨留下的积水,老车不断打滑颠簸,所以我把车速降低。多开个十分钟又怎样?总好过连人带车一起翻覆在路边的田里。我还不想那么快去跟乔伊团圆,而且我不想变成李奇家第二个知道真相,但是却死掉的人。
我经过那片灌木丛,在黑暗的天色中,它变成一片漆黑的色块。几英里之外,监狱围墙的灯光亮着,探照四周的夜景。我开过监狱数英里后,从后照镜中看到灯光的余晖已经在我身后。接着我跨桥穿越富兰克林市,离开乔治亚州来到亚拉巴马州,匆匆驶过萝丝可跟我一起去过的那家老酒馆「池塘酒吧」,店是关着的,四处一片漆黑。再开一英里就来到了汽车旅馆。我没关掉引擎,直接去柜台叫醒夜班的家伙。
「有个叫芬雷的家伙住这儿吗?」我问他。
他揉揉眼睛,看着住宿登记簿。
「十一号房。」他说。
在夜里,整间旅馆好像都在沉睡,步调变慢,寂静无声。我找到芬雷住的十一号房间,他的警用雪佛兰就停在外面。我大声敲着他的房门,持续了好一会儿。然后我听到一声恼火的呻吟,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我又多敲了几下。
「拜托喔,芬雷!」我叫着。
「谁啊!」我听见他大喊。
「李奇啦!」我说。「打开这扇该死的门。」
他沉默了片刻后,才把门打开。芬雷就站在我面前,是被我叫醒的,穿着灰色运动衫和拳击短裤。我很讶异,我还以为他连睡觉也是穿着花呢西装,鼹鼠皮背心也随时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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