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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与开膛手杰克

作者:[美]琳西·斐 时间:2023-02-06 17:44:51 标签:[美]琳西·斐

  「福尔摩斯,他不可能有……」

  「当然不可能,华生。邓乐维先生,请原谅我这么说,我要你来就是为了确定你是打算成为我们调查行动的帮手,还是阻碍。」

  「福尔摩斯先生,我就随你指挥了,」邓乐维诚挚地回答,「恐怕我唯一真确的发现,就只有他原来的租屋处,不过在事发第二天晚上,他就彻底抛下那里了。要是在我能力范围内还能对你提供任何帮助,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太好了!那么我就祝你今天下午愉快了。」我朋友简洁地说,并同时打开门。「你可以期待我这星期之内就会联络你。」

  邓乐维先生跟我握了手,然后向梦克小姐一鞠躬。「我衷心为我使出的骗术道歉,」他这么说,同时转向福尔摩斯,「以后我要是再涉人任何卧底工作,会更仔细考虑。祝你们大家今天愉快。」

  门关上以后,我大胆开口了:「我亲爱的伙伴,我真心希望你愿意告诉我们你是怎么悟出这一切,就算不为别的,也为我们的心理健康着想一下吧。」

  福尔摩斯扫开一堆报纸,好清出空间来放他觉得更重要的其他报纸。「很简单的关联问题,只要能观察到不一致的地方,后面就会接连有发现。像我先前说过的,为什么一位军中友人会在一个严重事件发生了一个月以后,才开始搜查呢?还有为什么一位密友要花上两个月,才在那天晚上确定他同僚在哪租屋?另一方面来说,要不是真有某种牵扯,为什么一个男人会反复提起一连串同类案件里最不起眼的一件?其他部分就只是不辞辛劳地进行研究。他在兰贝斯济贫院并无熟人,但是他却去询问院内居民。他不认识我,却接近梦克小姐,还对塔布兰之死提供了非常惊人的描述。不过事实证明,我仔细读报的习惯比任何一件事带来的成果都还要更丰硕。我要请你注意《星报》,九月五日晨间版,然后是十月五日的版本;两者都贴在我的备忘录里,就摆在那边桌子上。」

  那一大本书摊开来放在那里,用一盒易击发弹药匣压着。我详读他提到的那些文章。「〈夜晚之城:连载中的东区日记〉,」我念道,「作者S·路德文(译注:邓乐维的拼法Dunlevy换个位置就会变成路德文(Leudvyn)。)。」

  「一位卧底记者极有情报价值的日记。我还找出了几篇其他的。这个变位文字手法,算是够简单的了,不过我询问过几个办公室,才确定我是找对人了。」

  「你确定新闻是他唯一关注的事情?」

  我的朋友一阵怒气上涌,扔下他收拾起来的报纸。「医师,我已经听烦了这种指控,说我安排让梦克小姐跟伦敦最恶毒的社会渣滓连续约会,」他厉声说道,「我可以向你保证——」

  「请二位见谅,但我昨天睡得够糟了,这一只小手抓我头发,另一只小脚顶着我内脏。那间客房人满为患,但我现在已经没事了。喔,不是那样的,」梦克小姐一边向我们保证,一边迅速地走到门口,「那张床本来是要给一个人睡的,可是住在那里的小孩实在太聪明了。总之,我要回家了。绅士们,我会照平常的时间来见你们。坚持下去,福尔摩斯先生。」

  门关上以后,我转回去面对我朋友。「我亲爱的伙伴,如果我影射你忽视梦克小姐的安全,请相信我现在后悔了。」我说道。

  虽然我的致歉词直接撞上一堵冷硬的墙壁,但我决定继续说下去,就算全伦敦最棒的侦探挺起了肩膀,端出自满的态度。「如果那个布莱克史东是个狡猾的杀人犯,他在邓乐维的陪伴下还能动手,这不是很奇怪吗?」

  「并不奇怪。整晚不断灌邓乐维酒喝,或许根本就是刻意的安排,至于后来把他送进珍珠·普尔小姐满怀爱意的臂弯,是因为如此一来,他就不会碍着布莱克史东的事了。」

  「我懂了,」我表示同意,「毕竟他不知道邓乐维是个记者。对,这非常有可能。可是福尔摩斯——」

  「华生,怎么了?」他质问道,同时啪一声合上他手上握着的那份报纸。

  「邓乐维说,他只有在特殊状况下才会继续尾随梦克小姐。」

  「他当然是这样。」福尔摩斯抽出一本笔记本,然后开始写下交互参照的指示。「在她叫出租马车直奔贝格街的平常日子,他就不再跟踪她。只有在她到处游荡,徒步又无人相伴的时候,他才跟着她穿越白教堂区的黑暗迷宫。」我的朋友抬起头,给我一个讥讽的眼神,然后补充道,「为什么他要做这种事,我就留给你无可匹敌的想像力来决定了。」

  20 线索

  随着福尔摩斯继续调查,我愈来愈确定关于他的调查我几乎一无所知。然而让我暗自满意的是,每天他都变得更加活跃,直到十五日那个星期一,他在一阵不耐中把他的吊带扔进火里,然后宣布:「亲爱的华生,要是艾加医师跟你的努力成果到现在还没成效,那么就只能拜托上帝帮帮英国大众的忙了,几乎每天都有新的毛病在荼毒他们。」

  第二天早上,在我着装完毕不久,就听见福尔摩斯的脚步声接近我的卧房。在短促的一敲之后,他本人才现身。

  「你可以多快坐进出租马车里?」

  「立刻就可以。怎么了?」

  「乔治·拉斯克用最紧急的措辞要求我们帮忙。亲爱的同伴,请快一点,因为他不是会大惊小怪浪费我们时间的人!」

  当我们到达托利街时,福尔摩斯立刻下车,连跑带跳冲上台阶,靠在门铃上。我们立刻被请进跟上次一样舒适的客厅,里面有着跟上次一样的棕榈植物与派头十足的猫。

  「我真高兴你们两个都来了。」乔治·拉斯克说,同时坚定地握了握我们的手。他活泼的眉毛笼罩在焦虑阴影中,下弯的胡须更强调了他的不安。「当然了,这整件事都是令人反感的骗局;我毫不怀疑,对于那些为大众刊物工作的秃鹰来说,这是个好事,但我还是认为最好先请你来。」他指向那个卷盖式书桌。

  福尔摩斯立刻走到那里,然后举起板条桌盖。一股强烈的异味渗进空气中,而我随即察觉这房间本来就隐约浸渍在那股气味中。我立刻认出是酒精的味道,各地都以此做为医学防腐剂,我自己在大学期间也常常用到。

  我朋友自己在桌子旁落坐,仔细检视放在棕色包装纸上面,小小的普通纸板盒子。拉斯克先生跟我挨着肩膀围到他旁边,好见证他打开那个容器。里面是一团微微发亮的生肉。

  「呃,医师?」福尔摩斯说着抬头瞥了我一眼。他从长大衣口袋里掏出一支折叠刀,打开来以后连同那个阴森的盒子一起递给我。我小心地探查那个物体。

  「这是部分的肾脏。」

  「从切割角度和这一边的弧度来看,我会说是几乎半个。人类的吗?」

  「毫无疑问。」

  「性别?年纪呢?」

  「我没办法告诉你。要是如你所说,这是半个肾,那么这个肾脏属于成人,但除此之外,几乎很难进一步用它来辨识身分。」

  「看来这个肾脏并没有注入用在解剖器官上的福马林(注:更常用的说法是甲醛。)。组织只保存在酒精里,免不了会因为没有定色剂而品质劣化,应该很快就没办法在课堂上使用,所以我们可以确定这不是大学生的恶作剧。不过,保存这颗肾的乙醇就很容易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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