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鹭大道
撑起的顶蓬正缓慢地下降,驶过那辆火鸟牌汽车拐上了车道。那个穿着亚特兰大「勇士」牌夹克的年轻人正不慌不忙地走近宾士车,欧代尔·罗比从汽车中走出来时,泰勒和尼科莱第一次目睹了这位先生:黑种男人,四十七、八岁,身高大约六英尺,体重一百七十磅,戴着太阳眼镜,身穿有图案的褐色丝绸衬衫和褐色的便裤。这两名执法警官今晨穿的是西尔斯商店买的运动衫和牛仔裤,尼科莱穿着他那双牛仔靴,泰勒穿一双灰蓝色相间的休闲鞋,与欧代尔时髦漂亮的装束无法相比。他们默默地注视着欧代尔和站在宾士车后厢盖旁的那个小伙子说话,一对冷静的家伙,只是欧代尔不时来回盯视着这条路。泰勒透过望远镜看了一眼,看见这个街区的尽头还有四、五个年轻人,都是黑人,像是他们在等校车似的。「他正要给他看什么东西,」尼科莱说:「你看见了吗?在他的夹克里边。」
「我没看到。」泰勒说。「只撩起夹克让他瞄了一眼。」
「你认为是支枪?」
「我想应该是,」尼科莱说:「这家伙带着枪,就是我该管的了。」欧代尔现在说话了。那年轻人哈哈大笑,还在周围拖着脚走来走去,尼克莱说:「在聊天。他们喜欢胡说八道。他们正互相拍手祝贺呢。这是他们必不可少的仪式。」
他俩看到欧代尔朝那所房子走去,他还对那年轻人说了些什么,那人点了几次头,还懒懒地挥了一下手。前门打开了,他俩瞥见了那个女人的身影一闪。欧代尔进去,门又关上了,这时那年轻人也走到了火鸟车边并上了车。
「我们去抓他吧。」尼科莱说,同时转过身,伸手从黑色座位上拿他的小公文箱。「不过我还想看看他先要去哪儿。」
泰勒发动了雪佛兰汽车。「理由呢?当场抓住他开那辆汽车吗?」
「他的罪名远不止偷汽车。他来这儿卖了一支枪。」
「你并不知道他给他看的是什么。」
「是一支枪。」尼科莱说。
他们在三十一街上跟着那辆火鸟向西朝温莎大街的方向驶去,尼科莱把他的小公文箱放在腿上,啪的一声打开,拿出一支西格·索尔牌九毫米口径的自动手枪,然后把公文箱放回后座上。他说:「我敢说你的枪是在行李厢中,跟那些你带来带去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放在一起。」
「在那儿。」泰勒说,看了一眼手套盒。
尼科莱打开手套盒,从一个黑色手枪皮套中抽出一支巴莱塔九型手枪,把它递给泰勒。「我在那儿没看见你的防弹背心。」
泰勒说:「去你妈的。」同时把那支手枪塞进他的大腿之间。
他们沿着温莎大街向北驶去,在三十六号大街拐向西,驶上澳洲大街,然后再向北行驶,仍然在一片低价住宅区里绕行,在这个方向上车辆不多。在春天这么一个美好的早晨,他们尾随着一辆红色的火鸟轿车。没有问题。
「你刚才提到过帮派,」尼科莱说,然后停顿了一下,似乎要重新开始。「是在什么地方找到博蒙特·利文斯顿的呢?在一辆偷来的汽车里,是一辆新的奥斯摩比。那支枪放在行李厢中和他在一起,一支擦拭干净的、零点三八口径的五发手枪。就是说,那支枪外表是干净的。他们只是在转轮中的三颗子弹上和杀死他的两颗子弹的弹壳上发现了隐约的指纹。他们查了一下登记号码,那支枪属于一个开精品店的人,现在面临着联邦起诉,无疑日子正难过呢。这家伙会把你想知道的全都告诉你,因此,必须对你的问题有所选择。他说,那支枪是上个月被偷走的,还同时偷了全部现金、毒品、几支别的枪。……他说,那帮小子一进门就开枪,把他给赶了出来。其中一个人,他认出来是个叫『凸眼』的小子,他以前在德尔雷就认识。他们发现,射杀博蒙特的那支枪上的指纹,属于一个叫作奥里利厄斯·米勒的罪犯。那么,奥里利厄斯在街上混的名字呢?看来他应该有一个,那就是『凸眼』。」
「那个开精品店的家伙,」泰勒说:「我看不出他告诉了你那么多。我的意思是他不像伸出脖子告发别人的人。」
「我当时的感觉是,他在竭力想讨好人,」尼科莱说:「而且这事还没了结,是吧?对啦,十天前『凸眼』被一个西棕榈区的警官打死了。报上登的。……」
「我看到了,」泰勒说:「那个家伙的胸部和背部都挨了子弹,好像还有问题吧?」
尼科莱紧盯着在他们前面半个街区的那辆红色轿车,说:「是一发子弹。射穿了。」
「他是被射在胸膛上的,后来翻了个身。」泰勒说:「可是那个警官还在开枪。」
「我们知道那是有可能发生的。」尼科莱说,那辆红色轿车变得越来越大了。「他在减速。」
他们已经进入了一片工业区,有仓库、货运码头和几家小商店,此时,他们到了里维耶拉海滨。
「他在捣鬼。」泰勒说。
尼科莱朝周围看了看,看见他们后面没有汽车了。
「开过去。」
当他们驶过停在货运公司一片开阔地路边的那辆火鸟时,那小子正直视着前方。
「这周围有什么?」
「没什么,」泰勒说:「我想他发现我们了。」
尼科莱正往回看着。「是做露天餐厅家具的地方,一家油漆整修店……大概就是这种地方。」
「一个出租仓库的地方。」泰勒说:「在那条小巷里。」
「我们到哪儿啦?」
「蓝鹭大道。」
「转过去,往回开。你看见他了吗?」
泰勒看着后视镜。「他还在那儿。」
「他多半要拆卖那辆火鸟车的零件,」尼科莱说:「它开进那家专为汽车零件销赃的店后,你就再也没法看见它了。你明白我为什么想到『凸眼』了吗?」
泰勒点点头。「我要通过那个红绿灯,然后再回来。」
尼科莱扭过头看着那辆火鸟,还停在那儿,已经有一段距离了。「在一辆偷来的汽车里有一个年轻人,看起来他可能是帮派里的一员,对吧?他去见一个叫欧代尔·罗比的枪贩子,卖给他一支枪。还是那个欧代尔·罗比,他把一个家伙保释出来后,竟把那家伙给毙了,用的那支枪是从一个精品店里偷来的。偷枪的人叫『凸眼』,已知是个帮派分子,现在已经死了。」
「所以你要和这家伙谈谈。」泰勒说,这时有点着急了,他突然调过车头,又往回开去。
「看他会说些什么。」尼科莱说,同时握住放在大腿上的那支短粗的西格·索尔自动手枪。「警民合作一定能使我们办起案来容易得多,对吧?」
「我要绕到他的后面,」泰勒说:「你看他有枪吗?嗯?」
尼科莱举起手枪,以便拉动枪机。「拿你的命打赌。」
* * *
库赫在「面包」家的汽车道让他看的那东西是一支大型零点四四口径光闪闪的马格枪,是「面包」让他为一个客户弄的。事情是这样的:「面包」先查出谁有这样一支枪,那个人住在什么地方,库赫或者另外一个人就会闯入他家,取走枪,偷走武器,或者他看到的他喜欢或能出售的任何东西。在汽车道上时,「面包」想知道它是不是他要的那支枪,问问他枪管有多长。库赫告诉他:长极了,伙计,他们可以进那所房子去,给他看看那支枪。嗯—嗯,「面包」从来不让别人进那房子,库赫相信,里面有一个女人,他不希望别人见到。或者那是个他存着上万美元的地方,到目前为止,他一定是在枪支上赚了钱。「面包」说,他的顾客要的那支马格枪的上面有一个七点五英寸长的突出枪管,管他妈的那玩意儿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一支是他要的那种吗?库赫问他是不是认为闯入那家时该随身带着一把尺去测量一下那支枪呢?「面包」说:「不用,伙计,你不需要尺。」他说:「你知道你的身体有多长,是不是?你把枪拿到手后,把它比着你的身体,然贫估计出差多少。」他向你吹嘘,说事情如何如何,还装出一副正经样子。这个人有意思,能够上电视,但是他自有他的一套。他不会把枪放在行李厢里,就这么放在那儿,也不会带回家去。他说,得出去,到藏枪的地方去。这可不是胡说。然后轻松地说,准备好几天之内去「打火鸡」。意思是说,他们去袭击纳粹的时候,要拿着存在他那里的所有的枪。他们做的每一件事他都给起了名字。「兰姆酒·潘趣酒」就是他正在巴咍马进行的一笔交易,「打开房门」是他给那些排好次序让他们破门而入的地方取的名字。他们袭击纳粹的时候,就像是把「打开房门」结合在一起了,「面包」说,再来一次「打火鸡」。一大早就袭击他。……
作者其他作品
上一篇:福尔摩斯与开膛手杰克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