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飞靶
辛普森的平房,比其他大多数的房子都要大,而且有更多的阳台。房子的侧门开着。我们经过了一个房间,里面横七竖八地堆满了,看似坐着很不舒服的西班牙椅子;然后,我们来到了一个有着高高的橡木天花板的大房间里。
在没有生火的壁炉前面,有一张长睡椅。艾伦·塔格特趴在上面翻着一本电话簿。
“我得给一个老朋友打个电话。”他抬起头,似笑非笑地看着米兰达·辛普森小姐,“既然我不得不在这儿待一阵子。”
“我还以为你要跟我在一起。”她犹豫着高声说道。
“是吗?”艾伦·塔格特苦笑着说。
我环顾房间。房间的设计很大众化,没有特点,跟大多数的宾馆房间差不多。
“你的父亲把他的个人物品放在哪儿?”
“在他的房间里,我猜。”米兰达·辛普森小姐苦笑着说,“他这里没多少东西,只是一些换洗的衣物。”
她带我去厅那边卧室的房门。她打开了灯。
“他都做了什么?”米兰达·辛普森小姐好奇地说。
房间由十二面墙壁构成,没有窗子。背景灯光是红色的。从天花板上,垂下来一层一层厚重的红色物体,完全遮住了墙壁。房间正中央有一张沉重的椅子和床,上面也被暗红色的物体覆盖着。最绝的是天花板中央,有一面圆形的镜子,将房间里的一切倒映其中。我在记忆中努力搜索,与此相似的东西:墨西哥城的一个拿破仑风格的妓院——我在办案子的时候,去过那里。
“如果他要在这儿睡觉,难怪他得喝那么多酒。”我慨叹地说。
“这里以前不是这样的,”米兰达·辛普森小姐苦恼地说道,“他肯定重新装修了房间。”
我巡视了一番房间:十二面墙壁的每一面上,都用金子镶嵌着十二星座中的一个造型——射手、金牛、双子和其他九个星座。
“你父亲对占星术非常感兴趣?”
“是的。”米兰达·辛普森小姐面带惭愧地点头说,“我曾经尝试过劝他,但没有用。鲍勃死后,他有点儿走火入魔了。但是,我不知道他居然到了这个地步。”
“他有专门的占星家吗?到处都是这样的人。”
“我不知道。”米兰达·辛普森小姐摇头苦笑着。
我发现可移动的帘子后面,有一个通往壁橱的入口。壁橱里堆满了西装、衬衫和鞋子,从高尔夫运动装到晚礼服。我逐一翻看着衣服的口袋,在一件夹克胸前的口袋里,我发现了一个钱夹子,里面装着一沓二十美元的钞票和一张照片。
我把照片举到壁橱的灯光下查看。照片中的人,有着一张女巫一样的脸,深色忧郁的眼睛和下垂的嘴巴。她那一头黑色的长发,一直垂到黑色礼服高耸的领口。礼服与照片的艺术阴影,在照片的底部融为一体。阴影之上的白色字体,看起来像是女人的笔迹,那字迹写的是:“致拉尔夫,送上我真挚的祝福。费伊”。
我应该认识这张脸。我记得她眼神中的忧郁,但是仅此而已。我把钱夹子放回了拉尔夫·辛普森的夹克里,然后把那张照片收好。
当我回到房间里的时候,米兰达·辛普森小姐正躺在床上。她的裙摆撩了起来,放在膝盖之上。在玫瑰色灯光的映照下,她的身体好像在燃烧。她闭着眼睛说:“嘿,这房间让你联想起什么吗?”
她的发梢也好似在燃烧。她上扬的脸颊上,面无表情,苗条的身躯像是祭坛上,正待焚烧的祭品。
我穿过房间,把手放在她的肩上。红色的灯光透过我的手掌,我看到自己手掌下的骨骼。
“睁开眼睛。”
她微笑着睁开了双眼。
“你看到了,对不对?”米兰达·辛普森小姐对我狡黠地笑着说,“天堂祭坛上的祭品。像是小说《萨朗波》中的场景。”
“你果真是读了不少书嘛。”我感慨地说。
我的手仍然放在米兰达·辛普森小姐的肩头上,我能够感觉到她古铜色的躯体。她转过身来,把我拉向她。她的双唇炙热地落在我的面颊上。
“发生了什么?”艾伦·塔格特在门口问道。脸上的红光让他看起来显得十分暴躁,但是,他的脸上仍然挂着那招牌式的似笑非笑。刚刚发生的事情,让他觉得好笑。
我站起身来,抚平我的外套。我可一点儿都不觉得好笑。我很久没有碰过像米兰达·辛普森小姐这样、年轻有活力的身体了。她让我血脉贲张,像是赛场上狂飙的马儿。
“你大衣口袋里,硬邦邦的是什么东四?”米兰达·辛普森小姐随口转移了话题。
“我带着枪。”
我拿出了那张昏暗的女人照片,给他们两个人看。
“你们以前见过她吗?她自己的署名是‘费伊’。”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艾伦·塔格特摇头说。
“我也没有见过。”米兰达·辛普森小姐说。她微笑着,用眼睛的余光看他,仿佛刚刚获得了一场胜利。
米兰达·辛普森小姐正在利用我来刺激艾伦·塔格特,这让我十分恼火。这红色的房间也让我十分恼火。你仿佛进入了一个疯子的大脑里,你看不到外面,除了它本身颠倒的影像,你什么也看不到。
我走出了房间。
第05章
我按响了门铃。一分钟之后,话筒里传来了一个女人浑厚的声音:“请问你是哪位?”
“卢·阿彻。这时候,莫里斯·克拉姆先生在家吗?”
“在。请上来吧。”话筒里传来了门铃的声音,她开了公寓大堂里面的门。
我走到楼梯尽头时,她已经在那儿等着了。
那个女人的身体发福、一头掺杂着银丝的金发,脸上洋溢着美满婚姻的幸福感。
“好久不见。”我冲她挤了挤眼睛,但是,她没有注意到我的眼神。
“莫里斯今天起得比较晚,他还在吃早饭。”
我看了一眼手表,已经下午三点半了。莫里斯·克拉姆是一名夜班专栏记者,他的工作时间是晚上七点到凌晨五点。
他的太太领着我,穿过一个起居室兼卧室的房间,里面堆满了纸张、书籍,还有一张还没有来得及整理的单人床。
莫里斯·克拉姆身穿睡衣,坐在厨房的餐桌前,低头瞪着桌子上的两个煎鸡蛋。煎鸡蛋也好像一双眼睛一样地瞪着他。
莫里斯·克拉姆是一个肤色黝黑的小个子男人,一双锐利的黑眼睛,隐藏在厚厚的镜片后面。而他的大脑,简直是一个储藏了整个洛杉矶重要数据的索引目录。
“早上好,卢。”莫里斯·克拉姆没有起身。
我在他对面坐了下来,对他严肃地说:“嘿,伙计,现在已经是傍晚了。”
“对我来说是早晨。时间是个相对的概念。”莫里斯·克拉姆毫不介意地说,“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说过——夏天,我是顶着头上金色的阳光,上床睡觉的。今天早上,你想了解我脑子里哪个部分的内容?”